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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人因涉嫌串通出具假欠条起诉索要工资被驳
发布时间:2014-06-12 15:22:14


    本网讯(肖云宾 邹艳辉)  公司早已资不抵债,诉讼缠身,资产悉数被查封,突然冒出4份巨额工资欠条,看是辛苦工资被欠,实则恶意诉讼谋利。5月22日,江西省泰和县人民法院对4起劳务合同纠纷作出一审宣判,依法判决驳回李小华等四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2014年5月6日,原告李小华等四人同时向江西省泰和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泰和县星辰化工公司分别支付所欠工资8万元、16万元、18万元、19万元,总计达61万元。四原告诉称,因被告泰和县星辰化工公司资金周转困难,且与被告公司投资人李成林系亲戚关系,所以被告一直拖欠工资未付。2013年10月经结算,被告分别向4原告出具了工资欠条,但一直索要未果,故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四原告与被告公司既未签订劳务合同,亦无相关工资发放账册,四原告均无法说明在该公司从事的具体工作内容,不能说明其从事工作部门人员构成,原、被告之间并不存在真实的劳务合同关系。虽然原告提交了被告公司出具的工资欠条,但工资欠条反映的拖欠工资时间横跨少则三年,长则达六年之久,这与常理不符。

    另查明,四原告与被告公司投资人之间均系亲戚关系,四原告选择在被告公司资不抵债,公司资产被查封的情况下起诉要求被告公司支付工资,无法排除被告公司投资人与四原告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虚假诉讼抽逃资产嫌疑。据此,法院以原告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实其主张为由,依法判决驳回四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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