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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当前法院安保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及对策
作者:韩斌 余磊   发布时间:2014-06-12 14:25:58


    随着国家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各种利益关系调整中产生的矛盾,最后都集中到法院来解决,法院每年受理的案件数量逐年上升,使法院的安全形势也越来越严峻。近年来,法院系统多次下发关于加强法院安全建设的通报、通知,通报了全国各地法院发生的一系列安全事件。这一系列安全事件的发生充分说明了法院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司法警察作为法院唯一的一支准军事武装力量,担负着保卫法院机关和全体干警人身安全的职责,责任尤为重大,因此,深入研究法院机关安全保卫工作是需要各级法院领导和司法警察部门高度关注和解决的重要课题,这对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法院工作特别是司法警察工作科学发展,完成担负的繁重艰巨任务,树立人民法院良好形象具有重要意义。

    一、法院安保工作面临严峻形势的原因分析

    法院安全保卫工作面临严峻形势形成的原因,是一个复杂的现象和过程。被告人脱逃、冲击哄闹法庭、暴力抗法侵害法官人身权益既有政治、经济、社会方面的影响,也有法院自身工作的因素。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社会不安定因素直接反应到法院司法活动中

    当前,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与变革时期,在这一时期,经济社会结构和人们的利益需求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各种深层次的社会矛盾逐渐显现出来,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恶性案件居高不下,因利益调整引发的人民内部矛盾和纠纷多发,群众性诉讼纠纷案件突出,这些社会不安定因素必然反应到法院司法活动中,直接对法院安全形成冲击。

    (二)当事人法律意识淡薄

    随着依法治国进程的加快,很多过去依靠行政手段解决的问题,逐步由法律手段来调整,法院成为矛盾的聚焦点。当前,民众的民主意识虽然不断增强,参政议政的愿望也越来越强烈,但政治参与能力低,法律观念淡薄,由于当事人的观念尚未转到法制轨道上来,一旦法院的判决结果令其难以接受,有些性格偏执的当事人就会迁怒于法院,于是法官变成了他们的发泄对象。

    (三)法官工作方法简单,案件处理存在瑕疵

    一是有些法官处理案件不擅长把握群众的不满情绪,不善于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调处矛盾纠纷的能力有限,工作方法简单、粗暴、有时甚至不但不能“熄火”,化解矛盾,反倒拱火,激化矛盾,结果引火烧身。二是有的法官执法思想不端正,存在衙门作风,不能善待当事人,对待当事人“冷、横、硬”,“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这些不良习气和作风招致当事人的不满和怨恨。三是案件审理不够公开公正。法官审理案件应当保持中立,居中裁判,然而有些法官在办案过程中违反程序,错误适用法律,裁判文书存在疏漏,导致当事人对判决不满,甚至极个别法官违反审判纪律,法官与当事人的对立情绪,一旦处理结果不能满足其要求即纠缠不休,上访闹事,以至于一些当事人采取一些过激的方式抗拒法律,报复法官。

    二、加强法院安全保卫工作的建议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这是干任何工作都要遵守的基本原则,对担负着保卫法院机关和全体干警人身安全的职责的法警队伍来说,更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司法警察作为法院唯一准军事武装力量,对法院的安全保卫工作应从思想建设、装备建设、制度建设、队伍建设四个方面着手去抓:

    (一)抓思想建设,明确法警职责

    加强司法警察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广大干警深刻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社会主义司法理念,牢固树立坚定的政治信念,以“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把“提升素质,规范执法,树好形象”作为工作目标,强化“三个观念”即:大局观念、服务观念、群众观念;树好“三个形象”即:威武的形象、文明的形象、爱民的形象。从根本上明确法警担负着保卫法院机关和全体干警人身安全的职责。

    (二)抓设施建设,物质保障到位

    司法警察工作风险高,对抗性强,警务装备和安全设施是确保安全的必要保障。从全国各地发生的一系列安全事件来看,配齐配全警用装备和安检设施是确保安全的必要措施。从全省法院的装备和安检设施配备情况来看,各单位之间还有差距,有的法院在这方面舍不得投入,警力不足、装备不齐、安全设施不配套的现象依然存在,其实不是经费问题,主要是观念和思想问题,抱有侥幸心理,不出大事引不起足够的重视。在装备配备上要做到“三个确保”,一是确保装备配齐,宁可备而暂时无用,但绝对不能不备;二是确保装备性能完好;三是确保装备发挥作用。绝不能让司法警察在自身安全无保障的情况下履行职能。要加强法院审判楼、办公楼的安全监控,配备先进的监控设施,覆盖全面;配备必要的安检设施,安装安检门、手持探测器等设施,并在门厅安装防冲闯设备;配备必要的安全保护设施,并安装智能报警系统,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警;办公楼、审判楼内安装防火、防盗报警系统;配备先进的防爆器材,保证在发生恶性、暴力事件时能够拉得出、用得上。

    (三)抓制度建设,建立安全防范长效机制

    1、按照一把手负总责、主管领导重点抓的原则,统一安排部署安保工作,成立安保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将安保工作任务逐级分解,将安保责任指标细化到每个岗位、每个干警,确保人人肩上有责任,个个身上有压力。

    2、用制度保障安保工作落到实处,在已有规则基础上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法警工作管理规定》、《聘用制法警管理规定》、《提押、看管人犯、值庭工作细则》、《安检工作细则》、《法警工作奖惩考核细则》、执勤管理规定等安全保卫制度,确保安保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3、强化督促监督和责任追究。将安全保卫工作纳入年终法警目标管理考核范围,成立安全巡视领导小组,每日定人不定时对法警值班进行查岗监督。同时对组织协调不力,管理不到位及时依规严肃处理。

    4、建立预警机制,迅速灵活地处置突发事件。根据制定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预警机制,保持高度戒备,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和协同作战、灵活处置的原则进行模拟演练,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实战能力。

    5、加强与公安、武警等部门联防联动机制建设,主动与公安局、派出所、武警中队、消防中队加强沟通与协调,遇有警情迅速及时妥善处置。特别是在重大案件审理、有明显矛盾激化案件和重要活动筹备过程中,法警队应超前预测,提前与有关部门沟通预警,并请求主管法警工作的院长牵头,策划部署安全保卫任务,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司法保障能力和水平。通过内外和上下配合联动,以达到“快、准、狠”地打击违法犯罪的目的。

    (四)抓队伍建设,使法警队伍规范化、专业化

    1、增加编制,增加警力,确保法警数量。首先要充实警力,增加正式法警的数量,按照最高院提出的配警比例配足法警队伍正式干警的数量。其次要高标准、优待遇选招一定数量的聘任警,解决警力不足问题。由于法警队伍人员结构的特殊性,可以在当地招收年轻有为的、素质过硬的退伍战士担任司法警察作为过渡,严格把好法警的准入关,在招录司法警察时,应严格招录条件,搞好体检和体能测试。

    2、严格管理,提高法警综合素质。首先,要抓好法警的学习培训和体能技能训练,从政治学习、法律业务学习和法警训练三方面入手,全面加强法警的政治素养和法律素养,全面提高法警综合素质,努力塑造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业务精通、执法公正的法警队伍。其次,要进一步严格法警业务训练、体能训练,提高法警队伍战斗力和警务保障水平。司法警察工作具有一定的强制性和对抗性,在执行、提押、看管、值庭、执行死刑等职责中,经常面临严峻的考验,因此,必须抓好业务技能的训练,掌握一招制敌的技能,关键时刻才能够发挥作用。要全面贯彻落实《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训练大纲》,严格按纲施训,不断提高司法警察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增强司法警察的体能素质,使司法警察履行各项职能实现正规化和系统化,提高司法警察队伍警务保障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增强司法警察的战斗力。

    (作者单位:陕西省城固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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