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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法官六次上门调解了却癌症病人离婚心愿
作者:常建婷 高磊   发布时间:2014-06-13 09:50:13


    6月11日上午,新疆哈密市气温高达35度,但是这并没有阻挡新疆哈密市人民法院法官高磊和书记员前往原告王某家的脚步。此行,是为了了却这位癌症晚期病人的最后心愿。

    今年年初,王某的儿子来到了哈密市法院,替癌症晚期的王某递交离婚诉状。高磊听说王某已经癌症晚期行动不便了,就亲自上门了解案情:王某与李某系同村,两人于十五年前结婚,均系二婚。四年前,王某被确诊为癌症,起初李某陪着王某去看病,并支付部分医疗费,后经多次治疗,病情未见好转,反而进一步恶化,需要大量的医疗费,双方因支付医疗费等问题发生矛盾。2013年,王某与前夫所生儿子将癌症晚期的母亲接到自己家中照料。此后两年中,李某未支付医疗费也未尽照顾义务。李某的行为已伤透王某的心,双方感情已彻底破裂。王某坚决要在生前与李某离婚,不愿死后按照当地风俗与李某合葬。高磊考虑到王某的身体状况,多次到原被告家中做调解和好说服工作。但王某态度坚决,希望法院完成其最后的愿望。高磊立即与被告李某取得了联系,李某告知法官自己前不久脑梗了,现在虽然好一点了,但也不能走远,且情绪不宜激动。

    这下高磊可为难了,原告与被告都身患重病,行动不便且不能受刺激。想到病榻上原告王某信任期待的眼神,高磊觉得自己无论如何也要帮她了却这桩心愿。高磊决定到原告家中开庭。可是开庭前两天,王某的儿子找到高磊,说自己母亲已经陷入了轻度昏迷状态,不能保证意识一直清醒,而且一提到被告李某就不能自已,他担心在家中开庭见到被告李某会加速母亲的病情恶化。

    家中开庭这个方案被否决了,高磊又提出了另一套方案,法官居间调解。这个方案便利了双方当事人,但无疑增加了不少工作量,高磊前后六次分别到原被告家中进行调解,但因双方矛盾太深,前几次调解都因情绪激动而进展缓慢,高磊就案情听取庭长、院长建议,从法、情、理方面做其思想工作,终于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原告王某与被告李某离婚,原告王某婚前财产归其王某所有。

    病床上的王某签订了调解协议,断断续续的对高磊说:“谢谢你帮我完成了这个心愿。”



责任编辑: 刘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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