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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知青年在网吧抢劫少年钱财获刑3年2个月
发布时间:2014-06-13 13:08:30


    本网讯(杨勇军 罗锐锋)  一年仅十八岁的青年初入社会,为显示自己的“能耐”,公然在网吧里抢劫比自己年小的少年。近日,四川省荣县法院审结了该案,一审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阳红平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阳红平为自己的无知付出了沉痛的代价。

    1996年1月出生的被告人阳红平系荣县乐德镇人。2014年2月26日晚9时许,阳红平到旭阳镇环城西路一网吧上网,看见同在该网吧上网的少年李晓权衣着整洁,遂产生抢劫念头。阳红平走到李晓权面前,以“自己是刚从监狱出来、小心我打你”等言语相威胁,强行将李晓权衣服内包里的人民币200元搜出并据为己有,后强行抢走李晓权的一台富尔美P10手机,并将该手机以人民币100元的价格卖与旭阳镇一手机店主。

    经鉴定,被抢手机价值人民币412元。案发后,被抢手机已退还被害人。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阳红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语言威胁、搜身等手段强行将他人财物据为己有,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鉴于其自愿认罪,又系初犯,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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