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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忙累中收获着快乐
作者:易青洪   发布时间:2014-06-13 08:43:00


    今年3月份,在机关庭室工作了6年后,我又回到了熟悉和梦开始的农村法庭——三阳法庭工作。三阳法庭位于宜春市袁州区北大门,司法管辖4个乡镇,40多个村庄,辖区人口10多万,周边与两个县相邻。虽说是郊区法庭,但却更多的具有农村法庭的气息,有些偏远的山村比其他地方海拔高出400多米,道路盘旋而上,格外陡峭险恶。其中几个村庄离法庭有1个多小时路程。到法庭来打官司的几乎都是农民,90%是婚姻家庭、邻里和民间借贷纠纷。在三个月的时间里,我几乎跑遍了法庭辖区的每一个村落。

    法庭的工作忙碌而充实,白天送达、开庭,晚上写裁判文书,每天就像一个陀螺旋转不停。法庭也没有城区的繁华,生活比较枯燥,面对的群体是知识相对贫乏的农民,很多时候很难开展工作。但乡村是朴素的,那葱葱郁郁的山林,那充满生机的田野,那清澈见底的河水,那淳朴憨厚的笑容,把乡村融为一种和谐、令人向往的美。每一次下村送达,总让我想起毛泽东的诗句“踏遍青山人未老,风景这边独好”。送达调查途中,打开车窗,让大自然的风带着清新的气息流入心田,那是一种多么美的惬意。乡村宁静而干净,不时还能听见鸟儿清脆的叫声,每次下乡就是与大自然亲密的拥抱,在大自然中,其实我们可以去掉浮华,沉淀自己,润泽人生。

    法庭的工作平凡而忙碌,但最艰苦的地方最能体现人生的价值。农村法庭受理的案件都是最接地气的民生案件,与老百姓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处理起来都要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这最能锻炼一个人的综合能力。当前,随着农村矛盾纠纷的复杂化,案情也各不相同,案件审理过程中的变量因素也越来越多。法官面临着送达难、调解难、当事人不配合、查清事情难等因素的困扰。在这种大的环境下,作为法庭的法官,我认为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在执法办案上下功夫,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从情、理、法几个方面耐心细致地审理案件,维护农村稳定与和谐。当看到从法庭走出去的每一位当事人无论胜诉或败诉,或面带微笑、或满脸释然,我心中都感到无比的快乐。

    有效的送达是办理好一个案件的前提和基础,而送达难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尤其是农村法庭,情况更是突出。针对群众法律意识淡薄,应诉主动性不高的客观情况。我往往通过电话、短信或者村组干部等进行预约送达。送达中尽量让当事人少等一分钟,少跑一趟路,少误一天工,少花一分钱,尽量减轻他们的诉累。当被送达人拒绝应诉时,我就加强与乡镇综治办、司法所、村委会干部联系,寻求他们的协助,帮助送达法律文书,很多时候综治办、司法所、村委会干部就是我们留置送达的见证。在送达过程中,我也能向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家属了解案情,适当的做他们的思想工作,使他们对法庭没有抵触情绪,有利于案件的审理,还可以在当事人所在的村庄起到法律宣传作用。每送达一个案件,加深一次群众对法院的了解,树立一次法院良好的司法形象。

    在法庭的每一个清晨,深吸一口乡村新鲜的空气,都有着阳光的温暖和泥土的芬芳,我感觉所有的希望正在发芽,感到精神抖擞,浑身是力量。在农村,农民在春天下种,到了秋天,可以享受丰收的喜悦。我想,我们办理的每一个案件不也是一种播种吗?所以我总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形,用心把握当事人的心理特征,用最简单朴实的言语,用最真诚的态度,让当事人明白最朴素的诉讼原理,消除当事人的厌诉情绪,及时告知他们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农村法庭,快乐的忙累着,是为了心中对公平正义的信仰和对司法事业由衷的热爱。每次下乡碰到原来的当事人,那亲切的问候,那朴实的微笑,都是对我的一种激励,一份信任,是对我工作的认可。所以无需计较太多,放下心中的负担,努力工作,虽清贫亦忙累,但每天都能收获着快乐。

     (作者单位: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朱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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