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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岁老人无证驾驶三轮摩托致一死一伤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4-06-24 15:38:20


    本网讯(方光璞)  去年夏天,70岁老人李国无证驾驶无牌三轮摩托送老伴的两个妹妹石甲和石乙回家时,与胡利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致李国和石乙受伤,石甲经抢救无效死亡。近日,自己也受伤的被告人李国被河南省确山县法院一审判决犯交通肇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零四个月,缓刑二年。

    2013年6月3日16点50分左右,被告人李国未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无牌宗申正三轮摩托车沿君二线由西向东行驶左转弯时,与沿君二线由东向西行驶胡利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致李国和摩托车乘坐人石甲、石乙三人受伤,后石甲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确山县公安局鉴定,石甲系闭合性颅脑损伤并闭合性胸部损伤而死亡,石乙的损伤评定为重伤。经确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被告人李国负此事故的主要责任。

    该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国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造成一人死亡一人受伤的交通事故,其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告人李国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李国系过失犯罪,主观恶性相对较小,人身危险性不大,符合缓刑条件,应当宣告缓刑。根据被告人李国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经该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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