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用心办案 真情为民
——记“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先进个人”任长申 作者:王希玉 刘育颖 王哲 发布时间:2014-06-26 13:01:06
他独立审结各类民事纠纷案件4000余件,参与审理审核案件6000余件,2005年以来连续9年个人年均办案超300件,调解率85%以上,没有一件责任错案、缠诉案件、信访案件。他就是山东省茌平县人民法院冯屯法庭庭长任长申。 自1993年8月进入法院后,他一直在基层法庭默默工作。21年来,他始终牢记司法为民的宗旨,坚持扎根基层、无私奉献,用心办案、真情为民,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近两年先后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用耐心办案,把案结、事了、人和当目标,力求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去年麦收期间,博平镇刘坦村的杨桂兰带着孩子为死去的丈夫上坟,不慎引燃了路边的麦垛,火苗借着风势烧毁了旁边29户村民的近70多亩小麦。面对辛辛苦苦一年将要到手的收成毁于一炬,29户村民那个心疼啊,无耐之下一纸诉状将杨桂兰告上法庭,要求杨桂兰赔偿损失。 任长申接手这个案子后,对案情进行了深入调查分析。因双方当事人对受灾面积、作物品种、所受损失存在很大争议,他和有关技术人员对受灾土地现场丈量勘验。当时距事发时间已经过去2个多月,被烧毁的麦地上长起了两米多高的玉米。当天室外温度高达40度,烈日炎炎,别说钻玉米地干活了,就是在外边一站都会满身是汗。他们顾不上这些,一头钻进了闷热无比的玉米地,一干就是三个多小时,没有喝上一口水。汗水湿透了衣服,玉米叶子上的小锯齿在他们的脸上、胳膊上、腿上划出了一道道红色痕迹,被花粉、身上的汗水一浸疼痒难忍,耀眼的阳光也令人头昏脑涨。刚走出玉米地,他便眼前一黑倒在了地上,醒来后已经躺在医院里打点滴。医生告诉他是因为天气炎热再加上过度劳累导致了重度中暑,幸亏及时救治,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功夫不负有心人。原本争执不下的双方当事人被他这种执着的工作精神所感动,对勘测结果均表示认可。既然勘验结果出来了,按说就可以进入审判程序了。但杨桂兰家是村里有名的困难户,她的丈夫生前患有肝癌,为治病花光了家里所有的积蓄,加上她患有轻度精神障碍,就算案子结了也很难承担高额的赔偿款。想到这里,他再也坐不住了,不顾别人的劝阻硬是拔掉输液瓶,来到29户村民家中挨家挨户做工作,劝他们看在杨桂兰的实际困难和多年的乡亲情分上,在赔偿数额上作出适当让步;并多次找杨桂兰交谈,使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同意尽全力赔偿受害村民的损失。经过连续多日的耐心调解,双方对赔偿额达成了一致意见。后他又积极协调县民政部门给付帮扶款20000元,加上杨桂兰支付的部分赔偿款,受害村民的损失基本得到了赔偿,事情最终得到了圆满解决。 用热心和诚心办案,把当事人当亲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2012年春的一天下午,任长申正在办公室埋头写法律文书,突然办公室外响起了一阵急促的敲门声,还没等他反应过来,两个脸庞黝黑、神情紧张的人便踉跄着走了进来,其中一个三十多岁的年轻人右前臂以下已没有手掌,伤口处缠着厚厚的纱布,殷红的鲜血透过纱布显得格外刺眼。看到这两个人的情况,他心里一惊,猜想肯定是遭遇了什么不幸,于是连忙让两个人坐下,为他们每人倒了一杯水。坐下来后,两个人放松了一些,年轻人开口说:“同志,俺们想咨询个事。”“有什么事说吧,我能帮尽全力帮。”随后,年轻人向他讲起了自己的不幸遭遇。 原来,受伤的年轻人叫曾庆勇,河南人。曾庆勇在茌平县韩屯镇一砖厂打工时,不慎被砖机输送带绞断右手导致截肢。事发后,砖厂负责人见曾是外地人,无依无靠,只支付了曾某6000元医疗费,欺骗其签定了和解协议,便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而曾仅住院一天,就花光了全部赔偿款,被迫停止了治疗。无奈之下,曾庆勇在同乡的陪同下到法庭寻求帮助。 “法官,俺是外地人,没钱没势,而且还被骗签了协议,能告赢砖厂吗?”看到他们俩渴盼的眼神。他坚定地说:“你们放心吧,法律可不是专为哪个人、哪个地方制定的,只要你们有冤情,法庭就一定会为你们伸张。”听到他的回答,两个人连连点头。 第二天,曾庆勇提起诉讼,恰好案子分到了任长申手里。其实,在接到案子时,他也经过了复杂的心理斗争。这是一件“出力得罪人”的事,原告是一名外地务工人员,被告砖厂则是本地的纳税大户,人脉广、底子厚,在镇里有一定影响力,接这个案子十有八九会“得罪”他们。但想想自己之前对曾庆勇说的话,心理顿时又亮堂起来。 果然,在案件处理过程中,被告多方托人说情,并送来礼品请求关照。任长申一一拒绝,并向说情人讲明,被告欺骗曾签订的协议无效,不受法律保护,无论从法律还是从道义上讲,都应该合理赔偿原告。见说情无效,被告威胁他“不要胳膊肘往外拐”,否则就要给他点“颜色”看看。面对威胁,任长申义正言辞地说:“法律会平等地对待每个人,不管你是本地的还是外地的,也不管你是财大气粗还是家徒四壁”。“看来你是敬酒不吃吃罚酒,那就等着瞧吧。”说完,被告甩门而去,后来还指使人连续多日给他家里打恐吓电话,有时深更半夜敲他家的门。那段时间里,家属和孩子吓得不敢出门,听见电话铃声就害怕。妻子也说:“要不咱别干了,省得整天担惊受怕的。”当时,他心里也很矛盾,作为丈夫和父亲,负有保护家人的责任,为给他们带来的恐惧和不安感到深深的愧疚,但他还是一名人民法官,担负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神圣使命。特别是每当想起原告那无助的眼神和渗血的伤口,他的心情便久久不能平静,如果一遇到威胁就害怕退缩,如果不能使弱者的合法权益得到平等保护,那又怎能配得上“人民法官”的称呼呢?想到这些,他更加坚定了公平公正处理这起案件的决心。 在他的努力下,原告曾庆勇最终获得了6万元的赔偿款。事后,曾庆勇专门来到法庭表示感谢,一见面就“扑通”跪在他的面前,泣不成声地说:“多亏了任法官,是你帮俺要回了救命钱,俺一辈子都忘不了你的大恩大德啊!”被告也通过说情人捎话说“任法官真是个好法官,让人打心眼里敬佩”! 用细心办案,把案子办成精品案,真正经得起历史和群众的考验。 二十多年来,任长申对自己办理的一起农业承包纠纷案一直记忆犹新。被告原是村干部,在任期间承包集体土地30余亩。因村内新增人口要求分地,该村要求被告将承包已到期土地交还集体,但被告拒不交还。在审理过程中,双方争议的焦点集中在承包期限上。原告村委会称承包期为15年,并有承包时在场的两个原村委会干部作证。被告称自己承包的土地为三级地,因此比其他承包户的承包年限多5年,为20年,也请了承包时在场的另外两个原村委会干部作证。双方证人人数相等,各执一词,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说实话,任长申对这起案件也十分头疼。村民因与被告协商不成,已多次到乡政府、县政府上访,如果无法尽快妥善处理,事情势必向更严重的方向发展。想到耕地关系到老百姓的生计问题,他连续几个晚上辗转反侧,夜不能寐,苦苦思索着案件的突破口。 同时,他督促双方继续提交其他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原告方并无其他证据,被告称自己有每天做笔记的习惯,可以提供当时的工作记录。经审查,该笔记本从纸质到文字均陈旧发黄,文字无明显修改痕迹,可确认其真实性。但蹊跷的是,笔记本上记录的参加人员、承包费数额等都与双方证人所述一致,仅承包年限处被烙出一个小洞,不能看出是哪一年。被告称是他抽烟时不小心将烟灰掉在上面烙的。不会这么巧吧?他对这份证据产生了怀疑。庭审间隙,他专门找来一个放大镜仔细观察,发现所烙小洞左上方可见一小竖线,右上方可见一小横线,根据“15”和“20”两个阿拉伯数字的书写形式,他判断出小洞左上方的小竖线和右上方的小横线,只能为数字“15”被烙后所留,而不可能是“20”。此外,和被告同年承包的其他农户承包期均为15年,使他更加坚定了自己的判断。陈某万万没有想到,任长申能从蛛丝蚂迹中看出破绽,只好低头认错,承认了事实。最后,法庭认定被告承包期为15年,判决其清除地上树木,将土地交还给集体。后被告未上诉,并自动履行了判决。 责任编辑:
刘敏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