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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中院宣判两起涉毒案 俩毒贩被判死刑
发布时间:2014-06-27 10:48:47


法院宣判被告人卢瑞昌、唐祖勇犯贩卖、运输毒品冰毒2594克一案。

    本网讯(吴凰汇 赵日友)  为严厉打击毒品犯罪,有效震慑涉毒人员,在“6·26国际禁毒日”当天,广西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集中公开宣判活动,对两案7人涉及贩卖运输毒品的案件进行集中宣判。

    其中,被告人卢瑞昌、唐祖勇犯贩卖、运输毒品冰毒2594克一案,被告人卢瑞昌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被告人唐祖勇被判处十二年有期徒刑。

    被告人陈华庆、王伦业、王武、许真弟、钟日贵走私、贩卖、运输毒品海洛因4221.9克一案,防城港中院一审判处被告人陈华庆、王伦业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被告人钟日贵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被告人王武、许真弟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广西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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