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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好“五关”助力人民陪审员制度革新
作者:河南省偃师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董抒   发布时间:2014-06-27 14:05:12


    近年来,偃师市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等有关规定,高度重视深化改革,并全力推动人民陪审员工作的创新与完善,取得了显著成效。2013年全院总体陪审率达到94%,超过中院绩效考核指标54个百分点,超过省院绩效考核指标64个百分点。实施人民陪审员制度以来,没有发生一起人民陪审员被投诉的情况。      

    组织“得力”,措施到位,严把“进门关”。本着广泛代表性与专业性相结合、公平竞争与择优选任相结合的原则,深入基层进行考察选拔陪审员,确保陪审员队伍较好综合素质。在该市人大常委会积极支持下,先后选任170名陪审员,呈现“倍增”状态。其中大专以上学历120人,占到71%,涉及法律、文秘、经济等十几种专业多个行业,分布范围覆盖了全市每一个乡镇,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教育“着力”,培训到位,强化“业务关”。采取岗前培训、集中培训50余次,输送人民陪审员到上级法院参加培训学习270余人次,切实提高他们适用法律的能力、驾驭庭审的能力、诉讼调解的能力和判决说理的能力。密切人民陪审员之间、人民陪审员与法官之间的学习交流,增进相互间的沟通与理解。先后为人民陪审员订购法律类报刊480份、法学杂志、书籍540册,进一步了丰富人民陪审员法律知识,增强了他们依法履职的本领。

    财政“出力”,保障到位,夯实“经费关”。推动地方财政全面保障陪审经费,近年来全院近4000起陪审案件的补助费用全部由财政负担,并由相关审判法庭及时、准确地将陪审补助经费支付给人民陪审员本人。该院还就人民陪审员在执行职务期间发生的费用种类及标准开展认真统计、分析和调研,及时向市人大、市政府及财政部门汇报、通报情况,根据社会发展、物价水平适时调整人民陪审员经费,保障人民陪审员依法履职、积极履职。

    管理“有力”,参审到位,筑牢“程序关”。建立完善人民陪审员工作台账,对每名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过程进行详细登记记录,并由人民陪审员签名确认,确保参审过程连贯、真实。及时通知陪审员参审、阅卷、评议,充分听取意见。推行随机选取人民陪审员参审机制,最大限度地扩大了人民陪审员对案件的接触面,确保每名人民陪审员参审广泛性和参审案件数量的总体平衡,确保司法民主和司法监督的实际效果。

    机制“给力”,奖惩到位,深化“考评关”。根据人民陪审员日常审判纪律、审判作风、案件质量等情况,对人民陪审员进行工作考评。参照法官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相关制度,建立《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加大考核和奖惩力度。先后表扬、表彰人民陪审员25人次;在年终绩效考核中,先后有10名人民陪审员被上级法院表彰。定期对人民陪审员工作进行总结、评比、对比,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并就阶段性工作开展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和上级法院汇报,向人民陪审员通报,不断推进改进人民陪审员工作。

    总之,人民陪审员制度的进一步创新和完善,更加有力地促进了人民陪审员陪审职能的充分有效发挥,同时也切实保障了人民陪审员的权利,为人民陪审员积极有效及时参与案件审理、弘扬司法民主、提高司法公信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责任编辑: 朱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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