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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冠法院干警学习“时代楷模”争做优秀法官
发布时间:2014-06-30 14:38:30


    本网讯(李晓琳)  6月30日上午,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向“时代楷模”孙波同志学习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会议。会议宣布了最高人民法院、黑龙江省委发出向孙波同志学习的决定,孙波等四名同志做了会议发言。鸡西市鸡冠区人民法院组织干警通过视频会议的形式参加了会议,号召全院干警向孙波同志学习,争做优秀法官。

    一要学习奉献精神,一心为公,争做“模范型”法官

    学习孙波同志的奉献精神,要树立责任意识,加强法官职业引导,坚守职责重任,建立起居中裁判,维护公平与正义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树立服务意识,规范法官品行作风,细化仪表、接待、庭审、社交等礼仪要求,让当事人切实感受到尊重;要树立廉洁意识,提高法官职业形象,认真遵守最高法院五个严禁等廉政规定,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公信的认可和信赖;要树立大局意识,坚持从全局工作出发,不计个人得失,服从组织安排,认真高效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以投入的工作状态,诠释一名法官的职业操守。

    二要学习追求精神,钻研业务,争做“专家型”法官

    学习孙波同志的追求精神,要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通过不断的学习过程,加深对法律的理解和认知,掌握法律法规的内涵和要旨,为依法审判积攒专业的知识储备;要加强政治理论的学习,提高政治素养,深刻领悟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精神实质,为司法审判事业的发展,树立正确的思想导向;要加强业务能力的学习,采取切实有效的方式方法,如统一学、规定学、限时专学、定期会考、奖优罚劣等方式,实施岗位训练,提高法官的业务水平;要加强日常培训和教育,解决法官的知识瓶颈,调整知识结构,通过引导,激发干警学习热情,切实提高基层法官的司法实践能力。

    三要学习爱岗精神,守护正义,争做“敬业型”法官

    学习孙波同志的爱岗精神,要恪尽职守,认真履行作为人民法官的审判职责,最大限度的实现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神圣使命;要热爱职业,深刻认识法官工作的社会意义,建立内心的职业荣誉感和自豪感;要司法为民,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努力让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和正义;要坚守梦想,坚持理想,坚定信念,不为金钱所趋,不被权利蒙蔽,做正义的使者,人民的公仆。

    四要学习乐观精神,积极向上,争做“纯粹型”法官

    学习孙波的乐观精神,要保持健康的心态,无论疾病与压力,以超越和忘我的态度,坚守司法的尊严,不断探寻生命的真谛;要有敢于担当的勇气,无论大案要案,都要积极接受挑战,在经验积累中,发挥生命的价值;要有拼搏进取的姿态,以坚定的法律信仰,行走于还原真相、主持正义、追寻“纯粹”的法治道路上。



责任编辑: 刘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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