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7人贩毒团伙缅甸体内藏毒 幕后老总终现形
作者:徐伟 发布时间:2014-07-01 11:10:36
7人贩毒团伙在缅甸体内藏毒后运往内地贩卖,团伙成员陆续被抓,幕后老总终现形。近日,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宣判,被告人受到了严厉的刑事处罚。 被告人罗勇(绰号罗总),2012年12月至2013年3月,罗勇为贩卖毒品牟取利益,伙同他人组织、指使、雇佣人员在缅甸体内藏毒后,非法携带毒品进入我国云南省运输至重庆市、贵州省等地交付给买家,买家支付运毒人员运费,贩卖毒品后将购毒款支付给罗勇。 2012年12月的一天,罗勇安排秦洪群、高传洪从重庆到缅甸。采取体内藏毒的方式,分别将麻古2 000颗、1 500颗,从缅甸运抵重庆并将毒品排出。经罗勇电话安排,秦洪群、高传洪再与梁凤梅、娄伟二人取得联系,并将毒品麻古交付给娄伟。梁凤梅分别支付给秦洪群、高传洪运费9 000元、6 000元。其后,梁凤梅将该批毒品麻古贩卖给他人,并将购毒款打到罗勇的银行账户。 2013年1月5日,罗勇安排秦洪群、高传洪、肖崇云、肖崇成四人从重庆到缅甸进行体内藏毒,其中秦洪群、高传洪、肖崇云三人体内藏麻古2 000颗,肖崇成体内藏麻古1 500颗。四人将毒品运至重庆江北机场时,高传洪、肖崇云、肖崇成三人被布控民警抓获,分别从其体内查获含甲基苯丙胺和咖啡因成分的麻古184.51克、185.77克、136.47克。 秦洪群逃脱公安机关的抓捕后将体内毒品麻古排出,并将高传洪等人被抓捕的情况电话告知了罗勇等人。为逃避拦截检查,经罗勇授意,秦洪群乘车到达南川城区,将所携带的麻古2 000颗送至梁凤梅家中,梁凤梅支付秦洪群9 000元运费。之后,梁凤梅将该批毒品贩卖,并将贩毒款打到罗勇的银行账户。 2013年3月14日,罗勇与梁凤梅电话商定毒品麻古交易的数量和价格,并告知梁凤梅到贵州省桐梓县城交接。当日下午,为筹措毒资,梁凤梅将手中的毒品贩卖获毒资12 000元。同日19时许,娄伟、梁凤梅两人乘车从重庆市南川区出发前往贵州省桐梓县,购买毒品。次日7时50分许,梁凤梅、娄伟乘车途经重庆市南川区马鞍山铁路道口时被民警抓获,从两人所乘车辆内查获麻古445.03克,从娄伟身上查获含有甲基苯丙胺和咖啡因成分的麻古9.75克。同日,公安机关在娄伟、梁凤梅的租住房内查获含有甲基苯丙胺和咖啡因成分的麻古24.89克。 2013年3月26日,秦洪群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贩毒成员陆续被抓,罗勇逃至云南省。 2013年5月14日,罗勇在云南省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幕后老总罗勇犯走私、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梁凤梅、娄伟二人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秦洪群、高传洪、肖崇云三人犯走私、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五万元。被告人肖崇成犯走私、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财产四万元。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