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法院> 执行工作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江西弋阳网上追逃 “老赖”无处遁形终履行
发布时间:2014-07-04 15:43:28


    本网讯(周军 严长龙)  近日,外出旅游的“老赖”杨慧苹在浙江舟山市被当地公安部门抓获,面对突如其来的办案民警,她一声叹息道:“没想到我跑到这里来,还是被你们给网住了。” 江西省弋阳县人民法院通过执行联动机制,顺利将一起执行积案执结,被执行人杨慧苹在法律的强大威慑和法官的耐心劝导下,自觉履行了义务。

    杨慧苹与他人因货款产生纠纷,该案于2009年11月经弋阳县法院审理,判决杨慧苹支付原告许某货款17万元,并支付延期付款利息。判决书生效后,杨慧苹拒不履行判决义务,无奈之下,许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人员向被执行人杨慧苹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责令其限期履行,但杨慧苹视法律为儿戏,拒不履行,一直东躲西藏。执行法官穷尽各项调查措施,也未发现杨慧苹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为此,该案长达四年之久也没能执行。由于许某是个年逾七十岁的老人,且又身患重病,住院治疗已花去医药费二十余万元,情绪非常激动,多次到相关部门反映,要求法院尽快执行。针对案件的实际情况,该院先后到全省各家银行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信息,终于在江西省农村信用社查询到被执行人在银行有大量的往来款项,但就是没有发现存款余额。基于法院调查的证据及杨慧苹不配合执行、到处躲藏的行为,该院迅速启动执行联动机制,以杨慧苹涉嫌拒执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请求公安协助网上追逃。7月1日,被执行人杨慧苹在浙江舟山旅游被当地公安机关抓获。

    被执行人杨慧苹被押解回弋阳县后,执行法官仍然没有放弃做杨慧苹及其家人的协调工作。法官耐心地对杨慧苹释法明理,阐明拒不履行法院判决义务的严重后果。杨慧苹见已无法耍赖,迫于法律的威严,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愿意与申请人协商解决。

    7月3日 ,在法院的努力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杨慧苹兑付了15万元执行款,余款5万元在2014年10月30日前付清,利息18万元申请执行人许某自愿放弃。被执行人杨慧苹触犯法律的行为也得到了申请执行人的谅解。至此,该案得到圆满执结。



责任编辑: 刘敏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4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