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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化装成收破烂人员“踩点”入户盗窃领刑
发布时间:2014-07-10 11:46:28


    本网讯(兰有斌 梁弄璋)  曾因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男子出狱后仍不思悔改,继续行窃,最终又回到了熟悉的牢房。7月9日,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法院对一起盗窃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刘树德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家住江油市太平镇35岁的无业人员刘树德,因犯盗窃罪被江油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2013年8月2日刑满释放,出狱仅半年时间贼手再度发痒,又行盗窃。

    江油城区有栋筒子楼,单间,门窗均为老式,门上的锁也是老式的碰锁。住在这里的多是单身职工。单身职工虽不是很富裕,但也不是没有钱。刘树德化装成上门收破烂的前去踩点,相中了二楼一号王某那间房子。

    今年1月4日凌晨6点,刘树德带上一块二指宽的长条形合金铁皮,窜到王某201室的木门前,先敲了几下门,没有回声,刘树德断定室内无人,随即将铁皮从门板与门框之间的缝隙伸进去,一点点移动,终于将碰锁顶开。刘树德入室后,找来一只编织袋,把室内所有能卖钱的东西——五瓶白酒、四本邮票册、三盒纪念币、两捆进入收藏的老版人民币纸币和一袋硬币等一古脑儿盗走;看到那只台灯和小板凳不错,也顺手牵羊。后来他把这些东西销赃,共得赃款3450元。

    王某失窃后报了案。1月20日凌晨,刘树德又窜到筒子楼鲁某家欲再行窃时,被群众发现抓获。

    江油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树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刘树德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以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

    综上,法院遂依照刑法相关规定作出前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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