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俩辍学未成年人多次抢劫中小学生零花钱入狱
发布时间:2014-07-14 13:34:18


    本网讯(张凯)  父母忙于生计而疏于管教,过早辍学在家的张某、袁某便打起了抢劫学生的念头。日前,贵州省黔西县人民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张某、袁某有期徒刑四年、三年零六个月,并处以罚金。

    被告人张某、袁某作案时均系未成年人,双方的父母因忙于生计而对他们疏于管教,两人过早辍学在家。2013年3月至9月期间,被告人张某、袁某在黔西县铁石乡中小学附近多次通过强行搜身、语言威胁等对10名中小学生身上仅有的零花钱进行抢劫。其中,张某抢劫作案11次,抢得现金102元;袁某抢劫作案8次,抢得现金99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袁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胁迫手段多次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鉴于两被告人作案时未满18周岁,依法应当从轻、减轻处罚,归案后,两被告人均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可从轻处罚。结合本案的犯罪事实、犯罪情节、社会的危害程度及两被告人的认罪、悔罪表现,法院决定对两被告人减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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