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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高院传达第三次全国人民法庭工作会精神
发布时间:2014-07-15 11:08:19


    本网讯(曾妍)  7月11日,湖南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康为民主持召开专题党组扩大会议,传达第三次全国人民法庭工作会议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精神,决定采取六项措施,切实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全省法院和人民法庭工作。

    一是抓好会议精神的传达学习,统一全省法院干警思想认识。二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坚持依法办案第一要务,公正审理各类案件,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创新司法便民利民措施,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切实解决“六难”问题,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司法服务。三是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建立公正高效的司法制度。继续深入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做好改革试点工作和人民法庭在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方面先行先试,发挥基层首创精神,为司法体制改革积累有益经验。四是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狠抓司法作风建设。强化对审判权运行的制约监督,严厉查处办理虚假诉讼案件等违纪违法行为,坚决清除司法系统的害群之马。五是加强人民法庭工作,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加强调查研究和业务指导,积极推进人民法庭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坚持人民法庭工作保障建设。六是加强信息化建设,运用大数据为司法决策服务。推进数字法庭、科技法庭建设,努力实现“办案智能化、管理科学化、监督实效化”。



责任编辑: 刘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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