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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无证驾“病车”致夫妻俩一死一重伤获刑
发布时间:2014-07-17 15:29:52


    本网讯(黄美干 谢欣)  一男子无证驾驶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病车”,在拐弯时撞到骑摩托车回家的一对夫妻俩,丈夫被当场撞死,妻子也受了重伤。日前,该男子被广西南丹县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零六个月。

    2012年12月3日下午,被告人黄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就驾驶中型自卸货车载木材沿210国道由贵州往河池方向行驶。18时45分许,车辆行驶至2635千米加980米处左转弯欲进入道路左侧一木材加工厂路口,适时何某某驾驶二轮摩托车搭乘老婆莫某某沿210国道由河池往贵州方向行驶至该处,双方在会车时避让不及,致两车前部发生碰撞,造成何某某当场死亡、莫某某受重伤以及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黄木将肇事车辆停放在事故现场并到六寨交警中队报案,之后离开事故现场。经交警大队认定,黄木无证驾驶机件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车辆,左转弯进入路口时未注意观察道路情况并避让直行车辆,负该事故的全部责任。

    另查明,经调解,被告人黄木与被害人家属达成民事赔偿协议,并已于2014年4月9日之前将赔偿款共计243 810.94元支付给被害人亲属。

    法院认为,被告人黄木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无证驾驶机件不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的机动车,造成一人死亡、一人受重伤的交通事故,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考虑到被告人在归案后如实供述,案发后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了谅解,可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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