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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当前庭审笔录制作存在问题及应对之策
作者:白开荣   发布时间:2014-07-17 13:53:51


    庭审笔录是对人民法院审理案件过程的全面、客观记录,是法官裁判案件的基础,也是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载体。同时,庭审笔录质量的好坏直接反映了办案人员的办案水平,也体现了法院的对外形象。然而在司法实践中,由于多重因素的影响导致一些庭审笔录制作不够规范。本文试就司法实践中庭审笔录制作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进而提出完善措施,以期为庭审笔录制作规范化提供参考。

    一、庭审笔录制作存在的问题分析

    庭审笔录是由人民法院的书记员以文字的形式固定开庭审判过程中当事人及审判人员的言行等实体与程序处理具体情况的同步文字记载,是对案件开庭审理全过程的完整体现和客观再现。笔者通过分析收集到的庭审笔录,发现庭审笔录制作不规范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庭审笔录中问答主体记载指向模糊。例如,当合议庭组成人员中不同人员的发问,笔录中未作区分,均用“审”或“问”等代替;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多人时,庭审笔录中对不同当事人的陈述也未明确区分。

    (二)庭审笔录中举证过程记载不完整。诸如对证据名称、来源、证明目的等证据事项未记录完整。

    (三)庭审笔录中质证过程记载不详实。质证记录较多显示为“有异议”、“不同意”等,但未对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分别进行记录。

    (四)庭审笔录中庭审程序记载不清楚。如在法庭辩论中恢复庭审调查,笔录中未写明即直接记录恢复后的内容;有的直接未明确记载究竟是法庭调查还是辩论阶段。

    (五)庭审笔录中休庭或闭庭混用。“休庭”是指庭审尚未终结,需要暂停;“闭庭”是指整个庭审程序的终结,只有宣判后才能使用。有的记录时不能正确区分“休庭”与“闭庭”。

    (六)庭审笔录中签字按印不完整。有的笔录中只有当事人签字,但没有标明签字的具体时间;有的笔录中缺少合议庭组成人员或书记员的签字。

    (七)庭审笔录补正不规范。有的庭审笔录存在补正情况时,直接将原文字涂黑或直接改写,此时,应用改写符号并在错误文字旁边重新写明,留清原痕,这样有助于保持笔录的原貌。

    二、当前庭审笔录制作存在问题的原因

    (一)书记员对规范制作庭审笔录的意义认识不足。有的书记员对庭审笔录制作意义重视不够,不能熟练掌握和运用制作技术,尤其对一些细枝末节不加注意,以致制作出来的庭审笔录不够规范。

    (二)有的书记员文字表达能力欠缺。有的书记员语言文字表达能力不强,同时缺乏学习的积极性,不愿意通过学习去提高庭审笔录的制作水平。另外,有的书记员对庭审笔录制作成缺少钻研学习和深入研究,导致庭审笔录的制作成为机械的写作过程。

    (三)书记员业务能力不高。目前法院书记员队伍来源的渠道庞杂,未经正规、系统专业技能学习的书记员还大量存在,而且有的书记员缺乏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造成业务素质水平较低,从而影响庭审笔录的水平与质量。

    (四)问责与激励机制不够健全。目前较多法院针对庭审笔录制作的问责与激励机制不健全,有的只是零散的规定,缺乏系统性的规范;有的虽制订了规范,但规范却不合理。问责与激励机制的不健全导致制作人责任心不强、庭审笔录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

    三、提高庭审笔录制作水平的对策

    针对庭审笔制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存在问题的原因,可以通过以下措施予以完善和解决。

    (一)增强书记员对庭审笔录意义的认识

    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司法机关,制作的庭审笔录是代表国家行使司法权的一种形式,质量高低直接影响到司法的效果和人民法院的形象。基于此,每一位书记员都应加强对庭审笔录重要性的认识,慎重对待、精心制作每一份庭审笔录,力求使每一份庭审笔录完美无缺。

    (二)提高书记员的综合素质

    高素质的书记员队伍是实现庭审笔录高水平高质量的基本条件。因此,应培养一大批有较高语言文字造诣,能准确及时记录的书记员。针对当前书记员队伍构成的现状和矛盾,我们要强化书记员职业化培训工作,加强对书记员庭审笔录记录技能、方法和制作能力的培训。可以通过以下具体措施提高书记员的综合素质:1、通过开展讲座、培训等专题活动,搞好书记员业务知识的培训;2、在办案实践中倡导传、帮、带,将优秀者的经验传授给缺乏经验者等。

    (三)书记员做好庭审记录的准备工作

    书记员应在庭审前阅读案卷,熟悉基本案情。记录人员做到对基本案情熟悉,对当事人所提交的证据提前掌握,在记录中就能够提高准确率与速度。同时,对案件涉及到的专有、特有信息应提前熟悉,例如对有关专业术语应在庭审前做了解、学习。

    (四)建立监督制约责任机制与激励机制

    1、建立和完善庭审笔录质量责任追究制。明确庭审笔录质量责任的追究,可以增强庭审笔录制作者的责任心,从而减少庭审笔录出现问题。同时,将书记员制作庭审笔录的考评结果纳入书记员业绩档案,并作为案件质量优劣评定的重要指标之一,将其作为今后书记员等级评定和职务晋升的依据。另外,要制订相关制度,如《庭审笔录质量评定和责任追究办法》等,实行奖优罚劣,使责任的追究制度化和规范化。

    2、建立竞争激励机制促进庭审笔录质量的提高。书记员要严格把好庭审笔录的制作关,力求精益求精。同时,法院要通过组织庭审笔录质量检查、讲评、培训和评比等形式,奖优罚劣,使质量较差、不规范的庭审笔录出现的问题得到修正,以此来促进书记员庭审笔录制作质量和水平的提高。

    (作者单位:陕西省城固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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