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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经验”:人民法院化解矛盾的新模式
——廊坊法院人民法庭司法服务工作站巡礼 作者:高占国 马聪文 郝军生 发布时间:2014-07-21 09:31:58
多年以来,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致力于探索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的机制和方法。2013年伊始,廊坊中院充分依托人民法庭,在廊坊范围内全面建成“司法服务工作站”,初步建立起功能辐射整个廊坊市的司法服务网络。 注重传承与创新,使“廊坊经验”不断向基层深入 廊坊法院积极探索司法工作专业化与大众化相结合的有效途径,科学定位了“廊坊经验”。即: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是政治方向;注重调解,减少对抗,定纷止争,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是基本要求;整合社会资源,发动群众力量,实现诉内、诉外两个良性循环,是一贯目标。 廊坊法院积极寻求“廊坊经验”机制创新的新突破,经过反复调研、探索、论证,将“廊坊经验”总结概括为案件分流机制等“十大机制建设”。 2012年廊坊中院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改革试点单位。廊坊中院顺势而为,研究制定了《关于深化和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意见》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要求全市法院因地制宜,不断探索行之有效的矛盾纠纷解决新模式。建立“司法服务工作站”就是这一背景下的一项新举措。 注重试点经验的总结与推行,创新指导民调新模式应运而生 廊坊中院首先以永清县法院为试点,成立“司法服务工作站”。试点期间,永清县建成100个工作站,辐射386个村街,聚拢了2074名民调人员,指导化解矛盾纠纷1135起,司法确认117件。 廊坊中院认真总结永清法院的成功经验,反复论证推广的可行性。2013年3月,决定以基层人民法庭为主体,在廊坊市辖区内依托村(街、社区)规范建设“司法服务工作站”,作为利用社会资源解决矛盾纠纷、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深入指导民调的综合性法律服务机构。 不断的实践过程,使两级法院初步具备指导民调、纠纷解决、司法确认、案件回访、沟通联络、法制宣传六大功能的“司法服务工作站”应运而生。 注重模式的强力普及与推广,“司法服务工作站”走向成熟规范 廊坊中院于2013年4月在永清县组织召开深化“廊坊经验”,推进“司法服务工作站”建设现场会,于2013年9月召开新闻发布会,强力推进司法服务工作站建设。 廊坊中院把“司法服务工作站”建设作为 “一把手”工程。还积极争取政府及有关部门支持,健全基层组织,提供设施。按照统一名称、统一标识、统一选村建站条件、统一服务流程、统一管理制度的要求,各基层法院统筹规划。廊坊中院院长苑三国亲自带队下乡检查督导建站情况。 目前,廊坊两级法院已在全市11个县(市、区)的105个建制乡(镇)建成408个“司法服务工作站”,686名法官定期上站指导民调。 注重为民司法的沟通与联系,“司法服务工作站”硕果累累 一是巡回办案,密切了与群众的联系。法官积极上站,巡回办案,就案讲法,将和解、调解从诉讼内向诉讼外延伸,使一大批案件化解在纠纷发生地,使上站纠纷调处率达到80%以上。 二是磨练队伍,提升了服务群众能力。加强了与人民调解组织、行政调解组织和其它调解组织的协调与配合,目前,协助构建各类志愿者协会20多个,聘请491名人民调解员为人民陪审员,聘请了5400余名特邀诉讼调解员,组建成两级法院遍及全市的协助调解网络。 三是公正司法,打造了“廊坊经验”品牌。中院的温馨调解、大厂法院打造的“10分钟司法服务圈”、“和美伊乡”特色调解、安次区法院“夕阳红”志愿调解,文安法院的行业协会调解、固安法院的预约调解和广阳法院的网上调解各具品牌特色。 四是司法为民,满足了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期待。截止到目前,“司法服务工作站”累计接受法律咨询1.6万人;指导化解各类纠纷7913起,司法确认520件;开展法治宣传853次,提出司法建议319条,解决涉法问题564个;巡回审判475次,组织校园讲座332次,组织培训交流43场;帮助村街解决疑难问题212个。 责任编辑:
刘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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