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民商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六旬父亲骑车撞伤少年 法院调解儿替父赔偿
发布时间:2014-07-24 15:11:51


    本网讯(严睿)  年逾六旬的老父骑着电动三轮车撞伤了在公路边玩耍的少年,因不愿赔偿对方引发官司。近日,云南省镇雄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健康权纠纷。

    2013年12月19日下午19时许,小曹在镇雄县果珠乡云岭村民委员会河边村民小组背水桥下面的公路边玩耍时,被马世清驾驶的电动三轮车撞伤。同日,小曹被送到医院住院治疗,被诊断为左股骨骨折。2014年1月14日,小曹出院,其共住院32天,花去医疗费18443.63元。2014年2月21日,小曹的伤经鉴定为九级伤残,后续治疗费评估为8000元。

    2014年3月8日,双方经镇雄县果珠乡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马世清不愿赔偿,小曹遂向法院诉求判令被告马世清赔偿医疗费等共计30000元。

    庭审中,被告马世清的委托代理人马净(其子)辩称,因父亲年龄过大,无力赔偿,只要原告作出让步,其愿意代父亲赔偿原告各项损失28000元。

    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被告马世清之子马净自愿于2014年8月15日前赔偿原告小曹医疗费等共计人民币28000元。



责任编辑: 吕东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4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