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俩兄弟贩毒不堪“客人”赖账和骚扰报案获刑
发布时间:2014-07-30 14:40:31


    本网讯(张江枢)  营山贩毒“三人组”进行贩毒获利,后因“客人”赖账且对他们进行骚扰,两兄弟便上警局报案致案发。近日,四川省营山法院判决三人犯贩卖毒品罪,三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至四年不等,并处罚金。

    被告人胡小英长期秘密贩卖毒品,在一次买卖交易中,不小心被易小兵撞破,易小兵知道贩卖毒品获利可观,便要求入伙贩毒,无奈囊中羞涩,正在此时,易小兵的三哥易小林回家卖房。易小兵便找到易小林道:“哥哥,我有一条发财路,可愿一起干?”易小兵便将贩毒之事告之易小林,易小林忍不住易小兵的再三劝说,答应出钱入伙,但不亲自参与买卖相关事情。

    三人经过协商合计,明确职责范围,胡小英负责进货和销售,易小兵负责保管毒品,易小林负责管帐。贩毒“三人组”成立后,多次将毒品贩卖给他人。

    张然和李杰是他们的“老顾客”了,一日,张怡和李杰来到易小林处,要求赊给他们几包毒品,易小林开始不同意,后在张然和李杰的再三恳求和“举掌”发誓下,将8袋毒品赊给张然和李杰。月底,三人算帐时,胡小英发现帐目不对,没赚钱反倒亏了一些,当得知是因为赊帐过多时,便要求谁赊帐谁追帐。无奈易小林和易小兵便上门要帐,谁知张然和李杰也不是省油的灯,不但钱没收到,张然和李杰还多次上门找易小林和易小兵的麻烦。

    不堪其扰的易小林和易小兵决定报警免除骚扰,便上警局报案称张然和李杰对他们实施敲诈,后经过警方调查,贩毒“三人组”最终落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易小兵、易小林、胡小英违反国家对毒品的严格管理制度,共同多次贩卖毒品海洛因,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应予惩处。到案后,易小林尚能如实供述自己所犯罪行,可从轻处罚;易小兵有前科劣迹,可酌定从重处罚。据此,根据易小兵、胡小英、易小林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法院判决被告人易小兵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胡小英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易小林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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