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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涉案64人重大涉黑案二审 黑老大获死缓
发布时间:2014-10-31 10:00:00


“11.02”案庭审现场。

    本网讯(钟康安 罗豪 桂西)  10月30日上午,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委托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广西涉案人数最多的被告人岑瑞意等64人重大涉黑案件进行二审宣判,该涉黑犯罪团伙组织者和领导者岑瑞意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655万元,没收个人财产100万元,并对其限制减刑。其他同案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至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不等。

    2006年以来,岑瑞意通过开设赌场、放高利贷,以赌徒欠其赌债或以高额回报为由,在社会上网罗了一批有前科、劣迹人员和社会闲杂人员参与赌场管理或者放高利贷,至2010年逐步发展形成了以岑瑞意为组织、领导者,以被告人罗耀波等人为基本固定骨干成员的犯罪组织,以帮规戒律与金钱利诱等方式领导、指挥、控制着其下层成员,通过多种非法手段有针对性的分工合作,最终形成庞大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为非作歹,无恶不作,欺压群众,对本市周边地区的社会生活秩序和经济秩序造成严重危害,影响极其恶劣。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经二审审理查明,岑瑞意等64被告人实施了开设赌场4起、故意伤害4起、窝藏1起、故意杀人(预备)1起、敲诈勒索9起、寻衅滋事7起、非法拘禁2起、抢劫1起,造成1人死亡、8人轻伤的严重后果。此外,该组织成员还实施了3起治安违法行为。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遂依法判处该涉黑犯罪团伙组织者和领导者岑瑞意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655万元,没收个人财产100万元,并对其限制减刑。其他同案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至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不等。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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