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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色老板强奸试用期16岁女员工被判刑五年
发布时间:2014-10-31 11:55:01


    本网讯(雷春荣 邓坚)  一女生刚找到工作,本该高兴才对,无奈碰上好色老板,在上班的地二天便被老板强行发生了性关系,近日,某公司老板严景飞被江西省高安市人民法院以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被害人叶某(16岁)经人介绍于2014年1月8日到高安市某公司上班,被安排在公司租赁的套房中的一个房间居住,该套房共有三个房间,公司老板住一个房间,还有一间是公司的一个业务员住。2014年1月9日凌晨1时许,被告人严景飞起床上厕所发现叶某在睡觉,便想与其发生关系,于是偷偷打开叶某的房间并趁其熟睡之机,亲吻抚摸叶某,叶某醒后准备呼救,被严景飞捂住嘴巴,告知如果呼叫就弄死她,并先后两次与叶某发生了性关系。之后的连续两个晚上被告人严景飞再次想与叶某发生关系,都被拒绝而未得逞。叶某怕被再次骚扰,在父母陪同下报了警。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严景飞违背妇女意志,使用威迫等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由于被害人未成年,应从重处罚,为保护妇女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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