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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盲男”花钱找人私刻公章行医赚钱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4-11-05 11:14:16


    本网讯(兰珊)  无执业资格还想行医赚大钱咋办?花钱找人刻章自办假证去挣钱!想出这一奇妙歪招的“法盲男”真可谓“无知无畏”,结果自然受到了法律的惩罚。近日,山东省临沭县人民法院审结该案,一审以买卖国家机关印章罪与伪造企事业单位印章罪二罪并罚,决定对被告人武儒猛执行拘役8个月缓刑8个月;扣押的假章予以没收处理。

    公诉机关指控,1977年12月出生的武儒猛系该县人,中专文化,个体医生。2011年11月以来,武儒猛在其医师执业证书变更过程中,先后通过他人刻制了“湘阴县卫生局”、“湘阴县卫生局医政科”、“湘阴县某医院”、“临沂市某区良种繁育场卫生所”、“临沂市某区卫生局医师执业注册专用”等五枚印章,后经鉴定,送检的“临沂市某区卫生局医师执业注册专用”印章系伪造。

    2013年8月,临沭警方以涉嫌犯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为由将武儒猛抓获归案,后被取保候审。

    今年10月11日,检察机关将本案向法院提起公诉。

    上述事实,被告人武儒猛在庭审过程中亦无异议。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武儒猛买卖国家机关印章,伪造企业、事业单位印章,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买卖国家机关印章罪、伪造企业、事业单位印章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成立,但罪名有遗漏,法院予以纠正。被告人武儒猛犯数罪,应当数罪并罚;武儒猛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可以从轻处罚。综合上述量刑事实,考虑到武儒猛系初犯、认罪态度较好、犯罪情节较轻等情形,法院决定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最后,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二条之规定,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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