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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密市人民法院“四步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发布时间:2014-11-13 15:58:02


    本网讯(杨世俊 韩新远)  以审理一起案件、挽救一名失足未成年人为目标,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法院采取多项措施积极构筑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体系,使得青少年犯罪较以往大幅下降,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第一步,注重帮扶教育。选择合适的案例定期到学校开庭,为在校学生上好法制课,每季度举办一次法律讲座,有针对性的进行法律教育和预防违法犯罪教育,提高学生的学法、知法、守法意识。

    第二步,把关心、帮助和教育贯穿到整个审判过程。坚持温和审判的方式,适用有利于未成年被告人的审判形式,使审判过程既严肃又平和,消除未成年人疑惧、紧张、抵触、对立等情绪。采取启发、疏导的方式,使被告人既感到法庭的威严,又对法官产生亲切感、信任感,主动接受审判,如实的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在审判中,坚持多层次、多角度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人生观、世界观、法制观教育,寓教于审,使其受到终生教益。

    第三步,注重庭后帮教。对判处缓刑、管制的未成年罪犯和刑满释放的未成年人,采取不定期考察与随时回访相结合的方式,协调家庭、学校、社区以及共青团、妇联积极做好他们的入学、就业安置工作,促使其改过自新,顺利回归社会,最大限度防止他们重新犯罪。

    第四步,积极提出司法建议。通过审理涉及在校学生的案件,对学校管理制度方面存在的漏洞,及时提出司法建议,督促学校尽快完善。针对校园内发生的故意伤害等问题,建议学校加强治安管理,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使学生有一个安全、良好的学习环境,形成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 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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