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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甲老人因琐事将妻砍成重伤被判刑4年3个月
发布时间:2014-11-18 13:59:34


    本网讯(崖格言 黄蓉)  家住广西宜州市祥贝乡61岁的覃大年,子孙满堂,家庭富裕,本可安享晚年的他却因琐事与妻子争吵后,持刀将妻子砍成重伤,自己也进了班房。近日,广西宜州市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覃大年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

    2013年8月17日晚,覃大年酒后与妻子商量给母亲过生日事宜,在商量过程中两人因意见不合发生争吵,妻子埋怨覃大年做人窝囊之后,便跑进房间锁上房门。覃大年敲打房门欲与妻子继续理论,但妻子在房内不予理会。覃大年一时气不过,便跑进厨房拿起一把杀猪刀将该房门砍烂后冲进房间,朝妻子身上乱砍了十多刀。随后,覃大年被闻讯赶来的儿子制服并报警,覃大年妻子随后被送至宜州市中医院抢救。经宜州市公安局物证检验鉴定室鉴定:覃大年妻子人体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

    宜州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覃大年因琐事与妻子发生矛盾后不能正确处理,持刀将其妻子砍成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告人覃大年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为此,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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