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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绥法院提高裁判文书质量提升司法公信力
发布时间:2014-12-01 17:06:31


    本网讯(甘晏全)  为进一步增强裁判文书的规范性和严肃性,2014年以来,广西扶绥县人民法院把规范裁判文书作为树立法院公正司法形象、维护司法权威、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重要工作来抓,积极采取措施提高裁判文书质量。

    一是建立裁判文书评审机制。该院由以审判管理办公室、审判监督庭为牵头职能部门对全院的裁判文书分门别类进行摆查,经过细致的筛选,总结出审判人员在制作裁判文书时存在的缺点, 以进一步增强裁判文书的规范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是完善裁判文书制作规范。严格按照上级法院关于文书制作的要求,为每一个庭室发放最新版的法院诉讼文书格式样本,对字间距、字号大小和段落行数、标点符号、数字使用、排版、装订、用印等方面进行统一规范,统一要求,以确保裁判文书制作的规范。

    三是把好签发、校对关。实行分级负责的裁判文书签发制度,普通一审案件由主管院长签发,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及调解案件由庭长签发。承办人、合议庭和签发人共同对裁判文书的质量负责。在坚持层层把关的同时,要求合议庭成员与书记员共同及分别对裁判文书进行校对。

    四是强化裁判文书说理性。对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均要进行充分的论证。论证要以认定的事实为依据,以法律规定为准绳,符合逻辑,言之成理,确保裁判文书做到符合规范,要素完整,注重事实叙述和充分说理。

    五是建立奖惩激励机制,由审管办在年终对评查情况核实、反馈,确定优秀和瑕疵裁判文书并对相关人员予以通报,并纳入年终部门、法官绩效考核。

    扶绥县人民法院将通过逐步完善和健全裁判文书评查长效工作机制,提高裁判文书质量,进一步提升人民法院的整体形象与审判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 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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