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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拉尔法官进社区 温情解决物业纠纷
发布时间:2014-12-02 16:55:32


图为法官与业主、物业双方进行调解

    本网讯(李鑫 王义刚)  近日,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人民法院奋斗法庭接到呼伦贝尔市某物业管理公司近百份诉状,要求几十名被告支付拖欠的物业费,合计约为2万元。针对此种现象,奋斗法庭抽调3名干警组成巡回法庭,打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进驻纠纷较多的居民小区免费现场调解,解开了不少小区物业与业主之间的“死结”。

    68岁的王大娘以往都按时缴纳物业费,但今年她拒绝缴纳。原来,年初王大娘的孙子用1000元压岁钱买的自行车放在小区里丢了。王大娘去找物业公司,物业则认为责任在于业主自身,拒绝承担责任。王大娘认为小区没有存车棚,服务不到位,没有资格收取物业费。

    一些业主不缴物业费,是因为小区存在环境清扫不及时、楼梯灯坏了没人修、甚至房屋返潮物业不修理等问题;物业公司又以未缴纳物业费为由拒绝给这些居民服务,这样双方各执一词,陷入恶性循环,矛盾打上了“死结”。

    法官认为,如果通过诉讼程序,不论是从时间上还是经济上都会增加群众诉讼成本,而且也存在送达、执行都不易等问题。于是,决定选择一些有代表性的纠纷现场进行调解,争取达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规范一方”的效果。办案法官首先厘清双方责任,把业主不缴纳物业费的行为和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的行为区分开,在此基础上依法调解。“比如王大娘的情况,我们向其说明自行车被盗与拖欠物业费是两个问题,被盗应向公安部门报案,损失由犯罪分子承担;对物业公司存在的定位不清、服务质量差、人员素质不高等问题,法院会向其主管部门提出司法建议,督促整改后再调解。”  

    法官现场释法析理,并要求物业公司及时解决楼道门锁损坏、走廊灯不亮等问题。对于“先交费还是先服务”的问题,法官对物业主任说“物业服务态度好转,业主自然会交费”,希望物业能够加强自身服务质量,得到业主认可,这样拖欠费用的居民自然会减少。经过法官“法、理、情”的多次调解,日前已有七成居民主动把拖欠的物业费交到物业公司,物业公司也将近百份诉状撤回,表示会积极对服务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与业主重新回到沟通、合作的良性轨道。  

    海拉尔区法院奋斗法庭依托“法官进社区”、巡回审判等形式,加强诉前调解工作,探索依法、快速、有效化解物业服务纠纷的方法。截至11月底,现场解决纠纷百余件,受理该类纠纷50余件,均已调解结案。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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