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民商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丈夫酒后家暴被诉离婚 法官善言相劝促和好
发布时间:2014-12-09 11:08:57


    本网讯(吴合勇)  2014年12月8日上午,广西靖西县人民法院龙临人民法庭调解和好一起离婚案件,案件审结后,原、被告紧紧握住主办法官的手激动的表示:“谢谢,谢谢你们挽救了我这个残缺的家”。

  2000年初,原告王秀妹与被告黄恒定经人介绍认识后同居生活,同年12月便生育了一对龙凤胎。2002年3月15日双方补办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家庭和睦,幸福美满,加上有一对可爱的儿女,建起了新房,让旁人都羡慕不已。但从2012年8月开始,黄恒定开始染上酗酒的习性,对儿女的学习生活都很少过问,反而经常酒后因一些琐事对妻子拳脚相向,导致夫妻感情岌岌可危。一想到丈夫如今习性,王秀妹受尽委屈,亲戚朋友的劝解都无济于事,2014年11月15日,一纸诉状将丈夫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

    庭前庭后,主办法官多次分别找到双方谈心,发现夫妻之间矛盾都是喝酒引起的,但双方非常爱家,更爱自己的儿女,于是从双方矛盾的根源、如何处理家庭纠纷及子女的教育成长等方面进行耐心细致的做思想工作。经过法官入情入理的一番话,双方均被法官的诚心打动,被告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向原告道歉并保证在以后的生活中,努力改正自己的不良习性。最后,双方达成和好协议,高高兴兴的离开法庭。就这样,一起离婚纠纷,经过法官耐心细致劝解,夫妻二人终于冰释前嫌,重归于好。



责任编辑: 吕东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4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