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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活法院“睡眠微博”的路径选择
作者:余冬冬   发布时间:2014-12-09 15:39:25


    微博因其便捷性与及时性,逐渐成为分享、传播与获取信息的便捷平台,网络时代正迈向微时代,微博已经成为人民法院在新媒体时代推进司法公开的一扇明亮之窗。2013年1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在新浪网开通,宣告了全国首个国家级官方微博在新浪正式上线。与此同时,“全国法院微博发布厅”也同步上线,随后,31个省级高院及150余个地方中院全部开通官方微博。随后,在全国上下各级法院掀起了开通官方微博的浪潮。据统计,截止2014年11月,全院法院官方微博已达3600余个。

    但是,由于司法不自信思维作怪、对新媒体认识不足、管理机制不到位、队伍建设不足等原因,出现了部分法院微博仅仅是赶时髦,走形式的局面,许多法院官方微博逐步演变成了长时间没有更新、偶尔更新的内容也毫无原创性、几乎没有评论互动、粉丝关注低的 “休眠微博”。

    随着时间的发展,“休眠微博”正慢慢向着“空壳微博”、“僵尸微博”、“死博”发展,并且最终直接伤害司法公信力。如何让大部分法院微博真正成为一把司法公开的利器,让“休眠微博”逐步激活并发挥作用,这需要良药来治,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增强微博公开意识。官方微博正处于休眠状态的法院,首先要解决的就是意识问题,即树立微博公开的自信。第一,树立领导层的自信。作为法院的决策中心即领导层面的自信塑造尤为重要,增强各法院领导干部的司法公开意识,培养领导干部的新媒体素养,转变部分领导干部的传统思维,为微博建设确立领导组织保障。第二树立法院、法官的自信。法院要敢于利用微博“晒”工作,敢于面对广大网友的挑刺与监督。要加强法官新媒体素养的培养,提升法官的社会沟通能力,让法官在他信中获得自信。

    二、高度重视顶层设计。如裁判文书公开一样,微博公开也可以做到自上而下推行的局面。上级法院可以会议、文件等形式强调微博公开的重要性,以带头示范、举例说明的形式展现微博公开的作用与意义,并加强对下级法院微博建设的监督。上级法院要强化对价值功能定位引导。第一、对法院微博价值的定位,要求围绕“人民司法”这一主题,要充分认识人民法院的人民性和司法性。第二、指导官方微博的功能定位,要以法院实际情况为准,经济相对发达地区法院可围绕庭审直播、案件播报、信息互动、接收监督等进行功能定位;经济相对落后、偏远地区法院可围绕法制宣传、服务司法、便民诉讼等进行功能定位。

    三、建立配套制度机制。建设政务微博没有一套相应的管理制度,或是有制度却执行不到位,微博就会没有章法。第一,建立微博信息发布制度,对信息的来源、内容、搜集、审核、发布进行具体详细规范,确保信息发布不出错,不泄密。对信息发布的周期频率、粉丝互动、微博用语等进行明确,促使法院微博运行规范化,实现法院微博“人格化”。第二,建立快速处理与反馈制度,对整个微博涉及本法院的信息和网友的转发、评论进行监控,对舆情进行正方向引导,制定舆情处置预案,及时汇总分析上报,确保微博正向运转。第三,建立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对责任领导、部门、个人的内部考核与管理,重视微博的安全维护,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个人,实现微博安全规范运行。第四,建立整体考核奖惩机制。为确保微博各项管理制度执行到位,首先上级法院要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强化对下级法院的监督与指导。其次本院对微博运行过程中,对发挥实效的微博公开实例、表现突出的个人进行奖励,对消极应对的个人、阻碍微博公开的实例进行惩处。

    四、打造专业管理队伍。一支专业的微博管理队伍对法院微博建设是必不可少的。第一,重视人才的选用与培养。目前大部分法院负责微博管理的工作人员多缺乏微博管理经验,需要招录、遴选或是培养既懂法律知识又懂新闻宣传工作,同时能够熟练运用移动通讯终端的综合性人才,专职专人负责微博管理工作。第二,加大物资保障投入。在技术、设备上的投入要保障到位,电脑、网络等设备上要保障随时随地都能无阻碍发微博,技术上要保障操作不出安全问题。第三,加强对微博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网络安全教育。提升法院微博管理队伍运用新媒体技术、应对突发网络舆情、维护司法声誉管理、司法宣传的能力与水平。

    五、学会经营政务微博。如何管理好一个法院官方微博,提升微博影响力,发挥其在司法公开作用中的最大价值,笔者认为应把管理官方微博当作一份事业来经营。

    第一,树立品牌意识。经营微博的目的是提升微博的影响力,保障微博正常规范有序运转。我们可以将官方微博作为一个品牌来打造,从名称、标识、形象、内容到价值定位都要围绕整个品牌的打造而全方位运作。

    第二,实现微博“人格化”。经营微博要坚持常态化的工作流程。官方微博管理的重点在于与目标受众持续的沟通,既要保持法院“形象”,又要有“人”的“温度”,利用微博与民众沟通,要讲究微博语言,及时与粉丝互动,拉近与网民的距离。

    第三,开展集群互动协作。各法院可以加强与同区域内的法院微博、政法微博以及其他政务微博开展互动协作,围绕共同话题展开互动讨论,共同与网民互动交流。面对网络舆情突发事件,可以形成协同联动处置效应。

    第四,培养系统内部意见领袖。面对纷繁复杂的网络,除了团结网络意见领袖外,我们还可以发展自己系统内部的网络意见领袖,鼓励优秀法官开通个人微博,同时加强个人职务微博的管理,培养出一批与网友建立起良好互动关系的网络意见领袖。发挥个人职务微博的品牌效应,与法院官方微博打组合拳,共同提升司法公信力。

    第五,开展微博营销推广。微博是一个彰显个性的平台,也是一个充分展示的平台,开展法院政务微博的营销推广,可以扩大传播力。1、充分利用微博平台的模块应用功能,如图片、视频、公告、友情链接等,同时可以对展示空间进行调整、编辑、设计,做一个目标受众喜欢的微博展示平台。2、内容上进行议题设置。围绕受众关注关心的话题开展议题设置,扩大传播效果,提高转载率及评论率,加强与网民之间的互动交流。3、充分利用微博发布的方式。如长微博、图片、文章、话题等等,采取丰富多彩的形式发布微博,增强可读性,展现法院微博的司法特征。

    第六,加强与其他媒介的联动。微博只是司法公开的方式之一,经营好微博,需要加强与本法院内部的官方网站、微信、手机报等媒体平台直接联动,共同提升影响力。同时也需与主流媒体之间的互动交流,建立联动协作关系。

    现代信息技术高速发展,当我们还在研讨部分法院微博该如何做的时候,最高人民法院已经开通了官方微信,同步《人民法院报》评论部、《天平》杂志相继开通了微信官方订阅号,如果部分休眠中的法院微博还在原地踏步,必将赶不上司法公开形势。面对微博时代的挑战与机遇,法院需要树立强大自信,与时俱进,顺势而为,创新管理,充分利用好微博平台,促进法院微博良性发展,实现全国法院微博大联动,让法院微博这柄司法公开的利器真正发挥作用,最终实现提升司法公信力、重塑司法权威的目标。

    (作者单位: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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