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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和接生员合谋买卖出生证明被判刑入狱
发布时间:2014-12-12 16:48:07


    本网讯(汪次安 陈艳)  12月12日,广东省南雄市人民法院向媒体通报,江西省大余县某医院妇产科医生邹小玉伙同南康市农村接生员尹长秀买卖出生证明,日前被该院一审以买卖国家证件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和9个月,非法所得,依法予以没收。

    南雄市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邹小玉系江西省大余县某医院妇产科医生,被告人尹长秀系江西省南康市农村接生员。2011年8月,尹经朋友介绍认识邹之后,两人便合谋买卖出生证明,并按照各自的分工,先由邹利用在江西省大余县某医院工作之便,收集好需要办理出生证明的广东省南雄市小孩父母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等原件,小孩的出生年月日及办证费用,然后将资料和办证费邮寄和汇款给尹。尹收到资料及办证费用后,利用其是接生员可以为之前出生的婴儿开具出生证明的关系,虚构某某小孩是自己接生的理由到江西省南康市妇幼保健院或卫生院办理婴儿出生证明,再寄回给邹通知家属领取,两人从中获利。至案发,两被告人通过这种手段,办理了广东省南雄市籍共20个婴儿出生证明,非法所得共计人民币26200元。

    南雄市法院一审判决认为,被告人邹小玉、尹长秀无视国家法律,为谋私利,非法买卖国家机关证件,侵犯了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和信誉,其行为已构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该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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