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视频> 案件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男子砍毁他人院内树木并扒倒其门楼被起诉
发布时间:2014-12-16 09:46:16


男子砍毁他人院内树木并扒倒其门楼被起诉


    2013年7月21日5时许,被告将原告院内的树木砍毁6棵,门楼扒倒,经物价部门鉴定被毁财物价值2747元,后洛宁县公安局对被告予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现就民事赔偿问题原告诉至本院。



来源: 洛宁法院
责任编辑: 张红霞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4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