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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州法院随案发放廉政监督卡主动接受监督
发布时间:2014-12-17 09:53:11
本网讯(陈忠强) 为畅通当事人监督渠道,加大廉洁司法力度,完善廉政风险防控系统,近年来, 广西区宜州市人民法院对新立的每一件审判、执行案件都坚持向当事人发放一份印制精美的《宜州市人民法院廉政监督卡》,一案一卡,随案发放,主动接受监督,此举进一步强化了全体干警的文明司法、廉洁执法意识,受到社会各界和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该院对廉政监督卡的内容设置进行了精心设计。卡上印有案件的案号、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电话、承办法官的姓名,还将最高法院规定的“五个严禁”放在最显眼的位置,对当事人监督法官的内容,如“是否违反五个严禁、是否吃请受礼索要财物、是否判前释法判后答疑、是否要求支付娱乐通信等费用”等,列明主要监督事项有十八种,设计合理,内容丰富,有利于接受当事人的监督,实现了当事人对案件的立案、送达、保全、审判、执行、评估、拍卖等每一个环节进行监督,对法官在履行职责、依法办案、公正效率、服务态度、清正廉洁方面进行评议。 该院还明确了廉政监督卡的归档办法和意见收集、反馈办法。要求案件当事人在案件办理完毕后统一填写廉政监督卡,或交给承办部门,或转交纪检监察部门,对当事人交给承办部门的必须装订入卷备查,。对转交纪检监察部门的,纪检监察部门必须认真搞好登记、认真进行查处;对收到廉政监督卡举报的法官,经查证属实的,坚决严肃处理,并将查处结果反馈给当事人。查处结果将作为法官绩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廉政监督卡的发放,产生了巨大的倒逼作用。通过事前预防、事中监控和事后惩治,确保了审判权、执行权正确行使。 该院认真落实廉政监督卡制度以来,全院干警文明司法水平进一步提高,审判作风进一步好转,廉洁执法意识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进一步提升,推动了各项工作全面发展。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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