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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女以结婚为由诈骗“单纯男”20余万获刑
发布时间:2014-12-17 10:39:46


    本网讯(黄聪 王婧)  因赌博欠了很多高利贷,已结婚的妇女为解决资金缺口,隐瞒真实身份及已婚事实,以结婚为由骗取尚未成家的单纯男子205000元。近日,江西省靖安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黎水莲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10000元。

    2013年10月,经李玲、余春天介绍,被告人黎水莲(小学文化,无业)隐瞒真实身份及已婚事实,用虚构的“陈金花”的身份,以结婚为由与受害人余某交往。10月的一天,两人在逛街时,被告人黎水莲以购买衣服为由,向受害人余某要钱,余某遂在靖安县农业银行支取5000元现金给被告人黎水莲,被告人黎水莲将这笔钱用于个人花销。

    此后至2014年4月期间,被告人黎水莲先后以收结婚礼金,在南昌开店、弟弟做生意需要资金,已怀孕需要打胎等虚假事实为由,8次骗取受害人余某人民币205000万元用于赌博。

    另查明,案发后,被告人黎水莲退清了受害人余某的全部损失,余某对被告人黎水莲表示谅解。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黎水莲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已婚事实,虚构各种理由,骗取他人人民币20.5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黎水莲归案后认罪态度好,退清了受害人的全部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可从轻处罚。为了打击刑事犯罪,保护公民财产不受侵犯,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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