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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因联手盗窃他人松油获刑
发布时间:2014-12-24 09:56:39


    本网讯(付慧 许艳)  夫妇二人承包了几座山场采割松油却嫌不够,还将目光锁定他人山场,近日,安徽省宁国市人民法院受理该案,该“偷油夫妇”因盗窃罪依法获刑。

    覃宏与舒丽均是广西人,2012年年初,覃宏夫妇来到宁国市承包了几座山场,并做上了松油生意。按理说,夫妇二人来到外地并做上小本生意,本应是件幸福的事,可覃宏对此却并不知足,其不仅自己走上偷窃的道路,还硬将妻子拖下水,直到二人被判刑。2013年7月24日晚,覃宏通过关系了解到被害人王某承包的山场中有已经采割装箱的松油,于是,当日晚,覃宏驾车来到王某所在的山场,并趁四周无人之际,将王某的500公斤松油窃走,后其将所窃得的松油与自家山场采割的松油混合一起卖往外地。尝到无本盈利的好处后,覃宏愈发胆大,并成功劝说妻子舒丽加入其偷油的队伍。2013年7月至11月期间,覃宏、舒丽先后5次在安徽省宁国市、泾县等地通过夜间覃宏上山盗油,舒丽望风的方式窃得他人松油,涉案共计价值人民币50250元,其中覃宏参与作案五起,舒丽参与作案三起,

    宁国市法院认为,覃宏、舒丽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共同盗窃他人财物,其中,覃宏盗窃数额巨大,舒丽盗窃数额较大,其行为均构成盗窃罪。根据二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及悔罪态度,宁国市法院依法判处覃宏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判处舒丽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责任编辑: 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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