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诱骗近千人参与传销 北海22名“A级老总”获刑
发布时间:2014-12-22 08:59:04


宣判现场。

    本网讯(何晓华 卢莎)  12月19日下午,广西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对一起5年时间诱骗近千人参与、吸收资金7000多万元的特大传销案一审宣判。法院判决沈伟桥、麦其旺等22名传销“A级老总”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判处2年至8年有期徒刑不等,处罚金人民币60万元至240万元不等。追缴违法所得赃款、赃物,对被告人已被扣押的赃物及被冻结的赃款予以没收,依法处理,上缴国库。

    法院审理查明,“资本运作”是一个传销组织,在北海市海城区进行所谓的“人际网络”的传销,要求参加者以缴纳6.98万元获得加入资格。该组织按照顺序组成五个层级,其中最高级为A级老总,A级老总又分为A1、A2、A3、A4老总,各老总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传销者管理伞下的人员发展29以上就升为A1级老总,升为A1级老总后就可开办个人名下银行卡交给传销组织用于传销体系的资金运作。

    2009年,吴必丰经人介绍出资加入“资本运作”(广东体系)传销组织后,吴必丰迅速发展黄玮青等人,其以直接或间接发展沈伟桥、麦其旺、林慧萍等人加入传销组织。2012年上半年,吴必丰退出负责管理该传销体系的运作,不再从原传销组织获取报酬或返利,由沈伟桥负责管理该传销体系的运作。该组织有明确分工,有的负责传销体系运作,有的负责帮助传销体系困难人员,有的负责发放传销体系人员工资和化解矛盾,有的负责整理传销文字资料,给新人上课……几年来,沈伟桥、麦其好、林演勤等直接或间接迅速发展人加入传销组织,至案发时,3名被告人都已晋升为“A级老总”,并发展下线人数超过120人。其余19名被告人也晋升为“A级老总”,发展下线人数超过30人未达120人。整个“资本运作”(广东体系)组织在5年时间内,引诱蒙骗近千人参与传销活动,直接或间接吸收传销活动人员的传销资金7000多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沈伟桥、麦其旺等22人组织、领导以“人际网格”传销活动,22人均已晋升为A级老总,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的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他人财物,严重扰乱了国家正常的经济和社会管理秩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之规定, 其行为均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遂根据各被告人的量刑情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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