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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对群众深厚感情办案
作者:朱正栩   发布时间:2014-12-26 13:31:16


    今年是我到基层人民法庭工作的第八年。法庭辖区是农业乡镇,所办理的案件一般标的数额都很小,大多是家长里短的邻里纠纷。这些年来,我深切地感到,对当事人来说,他们一辈子可能就打这一次官司,能不能帮助他们妥善处理好这些纠纷,关系到他们能不能家庭幸福、安居乐业。作为基层法庭的法官,一定要为群众着想,不能单纯就案办案,要真正为当事人解决问题。

  我一直认为,做一名好法官不仅需要法律素养,更重要的是要心中有爱,要真心热爱人民群众,真正从他们的需要出发,关注困难群体,只有这样才能把工作做到群众心里。法庭直接面对的是广大农村,百姓的诉求成为我履行职责的源泉和动力。

  农村多见的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矛盾,表面看起来是打架伤害,但其深层次原因是多年累积的矛盾暴发所致。要做好这些案件的和解工作,就必须化解双方当事人内心深处的矛盾,打开双方当事人的“心锁”。对于这类案件,我坚持“以调为主”的工作思路,总结出“四点调解法”。

  干好法庭工作,离不开群众的信任和支持。从2008年起,我们选聘了一批文化程度相对高、在群众中有威信、热心调解工作的人员作为特邀调解员和司法联络员。依托这个网络,摸索出“六步工作法”,把大量案件化解在法庭外。

  多年来,我积极主动参与辖区内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坚持定期与辖区内各乡镇党委、政府及司法所、各村民委员会联络,实现信息互通,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群众是最朴实的,带着对群众的深厚感情去办案,从他们需要的地方做起,群众就信任你,工作才好开展,案件才好办理。

    讲述人:朱正栩(河南省宝丰县人民法院闹店人民法庭庭长)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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