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鄱阳法院发挥“三大作用”全力化解物业纠纷
发布时间:2015-01-08 13:33:30


    本网讯(曹智宏)  针对物业公司起诉业主的物业纠纷案件逐年增加,江西省鄱阳县人民法院将服务方式从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延伸,把服务平台从法院机关向社区一线延伸,在社区设立物业纠纷巡回审理点,充分发挥“三大作用”全力化解物业纠纷。

    发挥“三调联动”作用。建立法庭、社区与物业管理职能部门三位一体的“三调联动”机制,调动多方力量,整合优势资源,多渠道、多途径化解物业纠纷。充分利用人民调解的“第一道防线”,及早了解纠纷来源及矛盾焦点,有目的、有重点的开展诉前调解工作,主动邀请房管部门或产生纠纷小区所在地的社区参与调解。

    发挥“释法明理”作用。采用实地走访、庭外调解、电话调解、邀请座谈等多种灵活、简便、高效的方式,对双方当事人进行法律上的释明和情理上的沟通,着重向业主耐心释法,引导其选择正确的维权路径,合法理性的维权,建议物业公司提升服务质量、端正服务态度,树立好“管家”形象,摒弃与业主的对立情绪和做法。

    发挥“司法建议”作用。针对引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带普遍性的原因,围绕从源头上预防或减少纠纷产生,通过司法建议形式,建议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行使对物业企业的监督管理,引导督促各小区尽快建立业主委员会,并指导其运作。建议建立“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构建物业调处长效机制,及时化解纠纷,避免矛盾激化。

    据悉,2014年该院邀请行政调解员、人民调解员参与调解物业纠纷案件19件,调解撤诉结案18件,调撤率为94.74%;共提出司法建议3条,均得到了相关部门积极回应,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 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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