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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被两度转手卖“为妻” 人贩子获刑6年
发布时间:2015-01-14 10:18:15


    本网讯(曹友喜 李鹏)  俗话说:“少来夫妻老来伴”。两个不幸的家庭走到了一起,希望过上幸福的生活,好日子没过上,反而让两人锒铛入狱。近日,安徽省蒙城县人民法院一审以拐卖妇女罪,判处被告人蔡扎根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经审理查明,2014年元月,被害人兰某(女,1990年3月出生)因和家人生气外出,被蔡某(另案处理)拐骗至乔某(已判决,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家。后乔某伙同其“丈夫”蔡扎根和蔡某等人,将兰某以10000元的价格卖给蒙城县小辛集乡的飞子(具体身份不详)为妻,后因兰某不愿在其家中生活被接回乔某家,乔某将钱退给飞子。2014年3月份,乔某伙同被告人蔡扎根和蔡某又将兰某以39000元的价格卖给乔某领(另案处理)为妻。兰某在乔某领家生活几天后被其家人送回乔某家,后被公安机关解救。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蔡扎根伙同他人贩卖妇女,其行为已构成拐卖妇女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适用法律正确,依照《刑法》第二百四十条、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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