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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入室盗窃被发现后暴力拒捕被判刑八年
发布时间:2015-01-19 11:27:35


    本网讯(曹友喜 李辉江)  入室盗窃被发现,当场使用暴力,致他人受伤,小偷变身抢劫犯,锒铛入狱。2015年1月16日,安徽省蒙城县人民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葛丹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4年9月20日晚,被告人葛丹到蒙城县河东社区夏某家中实施盗窃,窃取现金300元和一个U盘,盗窃数码相机时被夏某发现,被告人葛丹欲起身离开,夏某上前阻止,被告人在挣脱过程中用钢尺朝夏某比划并发生厮打,双方受伤。后公安干警赶到,将被告人抓获。经鉴定,U盘价值人民币63元,索尼数码相机价值人民币7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葛丹入室盗窃他人财物被发现后,为抗拒抓捕当场使用暴力,已构成抢劫罪,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被当场抓获,所盗窃的财物被当场起获并已返还,其并未实际劫取到财物,被告人实施暴力抗拒抓捕的行为未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后果,属抢劫未遂,依法可对其减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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