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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求和好被拒后挥刀砍伤女友获刑再赔钱
发布时间:2015-01-20 14:12:06


    本网讯(何秋艳)  “90后”男子陈文通过上网结识了女孩吴月叶,双方谈起了恋爱。不料当陈文尚沉浸在恋爱的甜蜜中时,女孩毅然决然的提出了分手。陈文求和不成竟挥刀砍向女孩,导致女孩多处受伤。陈文被广西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又于近日的民事判决中被判决赔偿女孩吴月叶55569.7元。  

    2013年2月8日是隆林各族自治县隆或乡的圩日,被告陈文(1992年出生)在隆或信用社门口遇见原告吴月叶(1995年出生),双方因有一些感情纠纷没有处理好,被告用一把杀猪刀将原告砍伤,造成原告右顶骨骨折、左肱骨骨折、全身多处软组织伤、多处刀伤。经法医鉴定,原告杨叶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为此,被告陈文犯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零六个月。

    原告的伤情与2014年10月14日司法鉴定中心进行伤残等级评定,评定原告的伤残等级为十级。原告遂向隆林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被告赔偿原告因受伤造成的损失。

    法院经开庭审理后,依法作出上述民事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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