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茌平县法官任长申荣获“全国优秀法官”称号
发布时间:2015-01-26 11:20:39
本网讯(王希玉 金若希) 在日前召开的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山东省茌平县人民法院冯屯人民法庭庭长任长申同志被授予“全国优秀法官”荣誉称号,并受到最高人民法院的通报表彰。这是聊城市唯一一名获得此殊荣的法官。 任长申,男,1971年4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文化,山东省茌平县人,现任茌平法院冯屯法庭庭长。 该同志自1993年8月被分配到茌平法院工作以来,一直在基层人民法庭工作。22年来,他挚爱着审判事业,心里固守着为民服务给人公平的信念,执著于人民法庭这一岗位,默默奉献着自己的青春年华。他先后17次被茌平法院授予“先进个人”、“办案标兵”称号,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2000年2月被中院授予“全市法院办案能手”称号,2009年4月被省法院授予“首届全省法院办案能手”称号,2009年5月被省法院和省司法厅联合授予“全省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称号,2010年2月被省法院授予“第三届全省优秀法官”称号,2011年5月被省法院授予“全省十佳办案标兵”称号并记个人二等功,2011年6月被省法院授予“第四届全省优秀法官”称号,2012年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办案标兵”荣誉称号,2013年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国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据悉,这次最高法院共授予83个单位“全国优秀法院”荣誉称号、100名同志“全国优秀法官”荣誉称号、200名同志“全国法院办案标兵”荣誉称号;其中山东省共有4个单位被授予“全国优秀法院”荣誉称号、5名同志被授予“全国优秀法官”荣誉称号、10名同志被授予“全国法院办案标兵”荣誉称号。 责任编辑:
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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