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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村支部书记占用公款 继承人法庭遭索赔
发布时间:2015-01-29 16:24:53


原村支部书记占用公款其继承人法庭遭追还


    王用生1995年至1999年任村支部书记期间,于1995年1月16日从村内取走现金1000元,1999年3月26日从当时的村会计贾建平处取走村民的原告保险金990元,但未给村民交纳,该两笔款由王用生占用。2004年5月,王用生亡故。虽多次找被告催要,但被告以该两笔款是王用生占用、继承人没有确定为由,拒绝偿还。2013年7月13日,王用生的继承人确定为王等鱼。原告请求被告给付10990元。



来源: 鹤山法院
责任编辑: 张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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