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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法院为11名特困当事人发放27万救助金
发布时间:2015-02-02 15:21:15


    本网讯(秦剑波)  “这些钱对我们来说就是雪中送炭啊,感谢滕州法院,感谢各位法官了……”1月30日上午,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法院司法救助金发放会现场,拿到救助金后的困难群众向法官连声道谢。当天发放现场上,该院共为生活特别困难的11位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共计27万元,有效解决了困难当事人最迫切的生活所需,让他们真切体会到司法温暖。

    据了解,这11名当事人均是滕州法院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都是在交通肇事和人身损害等事故中受伤致残。“在这几类案件中,被执行人履行能力很差,基本上没有财产可供执行,而申请人生活又十分困难,等着拿钱治病或维持基本生活。”滕州法院执行局局长朱彤介绍说,案件申请执行人往往将不能执行的原因归咎于法院执行不力,而社会舆论也容易对这些申请人的遭遇抱以同情,责问生效的判决为何不执行,致使法院受到诸多责难,执行工作往往陷入被动局面。

    年关将至,为切实解决特困当事人的实际困难,滕州法院在对涉及执行案件尽最大努力穷尽执行措施同时,积极向市委、市政府汇报,争取到政府司法救助专项资金27万元,对因得不到赔偿的特困申请人实施执行救助。为保证有限资金发挥最大效果,法院严格把关,经过审批,最终对11名困难申请人每人发放3000到40000元不等的救助,帮助他们渡过难关。

    “对涉法涉诉特困人员进行救助,体现了司法的人性关怀,但并不代表案件的终结”。朱彤局长表示,针对这些案件,法院将会继续强化执行措施,一旦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法院将会严格要求被执行人履行义务,最大限度兑现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 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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