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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东法院诉前调解相邻全年纠纷案赢民心
发布时间:2015-02-05 13:25:25


图为调解现场

    本网讯(付杰)  俗语说“远亲不如近邻,近邻不如对门”,邻里之间的关系处理好是和谐社会的基础。但是,邻里常常因为生活琐事而产生矛盾,却又不懂互谅互让,导致关系恶化。近日,黑龙江省鸡东法院审理了一起因住房用地引起的邻里纠纷,通过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原、被告双方互相谅解,原告向法院撤回起诉,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2月3日下午,在鸡东法院诉讼服务大厅,主管立案庭的副院长付云升正在与起诉人汪某促膝交流,做其思想工作。家住鸡东镇的汪某与郭某系邻居关系,两家因住房用地发生争执,郭某一怒之下将汪某告上法庭。案件受理后,付云升考虑到该案系邻里之间的矛盾,且双方当事人又是多年邻居,如处理不好,双方以后可能心存芥蒂,难以和睦相处。此案如果判决有可能激化双方矛盾,只有立足调解才能真正化解矛盾,延续邻里的和睦相处。于是付云升亲自出面进行调解,通过对双方当事人明以理,动以情,同时又找到双方当事人的亲属对双方进行劝说。经过耐心的疏导和双方当事人亲属的劝说下,当事人双方终于慢慢化开心结,达成调解解协议,邻里之间冰释前嫌,一起邻里之间土地纠纷最终实现了案结事了。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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