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男子邀25人在KTV包厢聚众吸毒“庆生”获刑
发布时间:2015-03-19 15:45:39


    本网讯(王俊)  广西宜州市无业青年男子李欢,为庆生邀请25人在KTV包厢内聚众吸毒狂欢,场面非常“壮观”,不料乐极生悲,为此身陷囹圄。近日,宜州市人民法院对这桩容留他人吸毒案作出了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欢为自己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被告人李欢是一“瘾君子”。2014年3月31日17时许,被告人李欢先后邀请卢某、欧某、潘某、韦某等人到宜州市庆远镇城北“红旗山庄”内的KTV包厢补过生日,并提供氯胺酮(俗称“K粉”)给到场的卢某、欧某、潘某、韦某等25人(其中有三个未成年人)在该包厢内吸食,后于2014年4月1日1时许被公安民警查获,在该包厢内查获氯胺酮1.6克。

    经现场检测,李欢及上述25人氯胺酮尿液检测均呈阳性。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欢为他人吸食毒品氯胺酮提供场所,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欢犯容留他人吸毒罪的事实和罪名成立。被告人李欢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

    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等之规定,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欢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责任编辑: 吕东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5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