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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兄弟不赡养老父 青原区法官深夜赴村调解
发布时间:2015-03-27 09:22:13


执行人员在做双方当事人工作。

    本网讯(肖满苹 赖明)  “法官,谢谢你们,为了我们家的事,让你们晚上加班到这么晚。”“没关系,这是我们的工作,只要你们父子之间今后能够和睦相处就好了。”2015年3月25日晚上10点,这是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历经三个小时的调解之后的对话,也意味着这起赡养费纠纷顺利执结。

    2006年,家住吉安市天玉镇的林国斌因年老,没有劳动能力,要求其三个儿子赡养,但是三个儿子因为其赌博问题不愿尽赡养义务,双方因此多次争吵。后林国斌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林国斌的三个儿子应每年给付200元,200斤稻谷,4斤粮油给林国斌,且林国斌因生病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用由三个儿子平均分摊。

    判决生效后,三个儿子给付了前几年的赡养费后不再履行赡养义务。2014年12月11日,林国斌向法院申请执行三个儿子自2010年至2014年应给付的赡养费。立案后,执行法官考虑到这类案件属于家庭纠纷,为不激化矛盾,执行法官先后几次找到申请人、被执行人以及当地村委会了解本案的情况,但是双方都是各执一词。三个儿子一直以他们之间达成了口头协议以责任田的租金及补贴抵赡养费,且以申请人喜欢赌博为由不给付赡养费。而申请人却说除了大儿子每年会给钱,其他两个儿子不孝顺,一直未履行赡养义务,生病了也不会给钱看病,因此,双方积累的矛盾也越来越多。

    执行法官经过调查后发现,双方当事人心中都存在心结,所以矛盾也一直未解。为化解双方的矛盾,2015年3月25日,执行法官再次召集双方协调,但被执行人提出白天要出去做事只有晚上有时间,于是,执行法官与双方协商好晚上7点到大儿子家协调解决,同时执行法官也邀请当地村委会干部一起做工作。晚上七点,执行人员赶到被执行人家中,双方当事人也如约在家等候。在听完双方当事人的相互控诉和指责后,执行人员和村干部一起从人情、法理、伦理道德等多个角度对其做工作。最后,经过三个小时耐心的调解工作,晚上10点左右,双方终于达成和解,申请人和被执行人承认其做的不好的地方,在法官和村干部面前承诺以后都要相互体谅,和睦相处,三被执行人同意从2015年后每年支付赡养费1000元,对于其生病住院的医疗费用平均分摊,而申请人也将其名下的责任田平均分到三被执行人名下。

    至此,该案圆满执结。晚上10点,乡下的夜里很凉很静,但是看到双方当事人矛盾化解后洋溢的微笑,执行人员心里也是欢快的。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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