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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出资建楼未得到投资与利润起诉合伙人
发布时间:2015-03-30 10:17:43
男子出资建楼未得到投资与利润起诉合伙人 2011年5月16日,李新文与杨朝红、杨进义签订合伙协议,合伙出资建造三门峡市清真寺管理委员会综合楼,房屋建好销售完后,李新文多次找被告方催要投资和利润,被告推诿,原告诉至本院。 来源:
湖滨区法院
责任编辑:
张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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