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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三江农垦法院前哨法庭四举措转变执行作风
发布时间:2015-04-07 11:44:31
本网讯(肖宇 邹冠华) 为深入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进一步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规避执行、阻碍执行等执行案件的突出问题,根据黑龙江省农垦中院文件指示“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活动要求,建三江农垦法院前哨人民法庭结合实际,扎实开展“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工作。 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为确保专项工作顺利推进,前哨法庭将其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认真部署,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调配执行力量,让全体执行干警充分认识此次专项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握重点,明确主线,按“明确责任、集中化解、依法处理”的要求,将工作具体划分为“准备阶段、集中清理执行、督导检查、总结验收”四个阶段,有序、高效地推进专项工作。 摸清底数,明确目标。通过执行信息化系统录入数据,分析执行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法院所有未结执行案件进行全面清理,并逐案进行分类登记,建立台账。坚决杜绝“口袋案”、“抽屉案”,确保数据精确、信息真实。对于执行案件的清理,重点抓群众反映强烈的有财产而长期积压的案件、消极执行的案件、信访案件等,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方式结案的案件,必须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要求,完成规定动作,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一次“回头看”,通过活动使一批案件得到实际执结。 规范标准,完善机制。以此专项工作为契机,强化立执配合、审执对接、多方联动,实现立、审、执的无缝隙对接,使立审执工作形成统一整体,促进矛盾纠纷的化解。继续强化对执行案件的动态管理,严格规范立案和结案标准,统一执行案由案号,统一结案方式、统一结案标准,实现从立案到执行、结案到归档全过程的实时监督。 依托科技,强化监督。充分依托执行指挥平台、“点对点”网络查控机制,对被执行人及其财产进行有效查控。加强信用惩戒手段,充分利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将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坚持执行公开,充分运用执行公开平台及时将案件办理进展情况向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公开,接受监督。以公开倒逼和排除消极执行,增强申请执行人的理解和信任,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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