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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冠区法院人民陪审员参与调解快速化解纠纷
发布时间:2015-04-20 15:37:34


    本网讯(陈雪)  “从我进法院到现在才半个小时,所有问题都解决了,我终于可以放心地带着孩子离开了,没想到法院工作效率这么高。”原告郑某连连对人民陪审员表示感谢。4月16日,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内,在人民陪审员参与下,成功调解了一起变更抚养关系案件,实现当日立案、当日结案,极大地节约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

    鸡冠区法院高度重视人民陪审员工作,不断探索总结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的工作经验,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年初开始实行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调解,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来源于群众、了解群众的优势,化解社会矛盾。

    据了解,该起案件中原告郑某与被告赵某于2008年4月经鸡冠区民政局协议离婚,协议约定婚生女归被告赵某抚养,但因赵某现在经济状况不好,郑某从山东赶回鸡西,要求变更女儿的抚养权,带女儿回山东。接待人员考虑到原告来此路途遥远且时间有限,立即联系了人民陪审员——鸡冠区向阳街道办事处劳动仲裁调解员付秀艳,希望通过人民陪审员参与调解,并向当事人说明该院引入人民陪审员参与调解的机制,争取利用最短的时间解决当事人的问题,化解双方诉讼矛盾。

    人民陪审员在充分的了解双方的经济条件及家庭环境后,对双方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调解,从保障女儿的生活条件、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长、双方的实际情况等方面分析,讲明利弊。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婚生女归原告郑某抚养,法院随即制作调解书,送达原、被告双方。这起变更抚养权纠纷至此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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