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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新法院:开设在家门口的庭审现场
发布时间:2015-04-22 13:23:57


图为庭审现场

    本网讯(陆宏部 刘洪春)  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新县人民法院推行“巡回法庭”以来,下雷法庭发扬巡回审判的优良传统,充分运用其灵活机动、亲民便民、群众易于接受的特点,法官们的身影时常出现在田间地头,纠纷现场。

    对在当地有重大影响以及婚姻家庭纠纷、山林纠纷、农业承包合同纠纷等类型的案件,该庭多选择在居民院落、村委社区、田间地头等场所进行巡回审理。承办法官现场勘查、现场开庭、现场调解,将百姓矛盾化解在房前屋后、田间地头,纠纷现场。下雷巡回法庭在百姓中间开庭,用群众听得懂、看得明、信得过、靠得住的方式解决纠纷,做到案结事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同时也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诉求,及时化解了各类矛盾纠纷,进一步彰显司法为民,司法便民的情怀。

    大新县人民法院法官办案走群众路线,克服条件艰苦的环境,用辛苦换来了老百姓的叫好,实现了审判机关在农村有腿、有眼、有情的社会效果,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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